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20XSZFC-G051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保洁服务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2)其它特定条件:无;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4室。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应授权“甬行码”/“健康码”为绿码的工作人员前来投标。
(2)邮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邮寄至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接收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74-65618091,13989342281)。招标方考虑供应商邮寄在途时间,适当延长采购公告期限。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在邮寄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投标文件能按时送达。若超出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因投标文件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技术商务标和价格标应分别密封封装,另附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统一打包后邮寄。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nbzfcg.cn/或http://zfcg.czt.zj.gov.cn
7、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2日。
8、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20年6月16日10时0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公开开标。
10、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象山港路300号)。
11、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无法发放中标通知书。
12、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3、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4、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733011
传真:0574-65733060
地址:象山港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401室
2、采购人名称:象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0574-65715991
地址:东塘山路29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象山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