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6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及处理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53350020024
项目联系人:史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8931195029
采购人:曲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曲阳县南环路1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7740919
代理机构:河北菁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恒州镇雕刻广场东南(文化产业园研发中心5#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4068199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6月16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5-2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6-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http://121.18.202.42:18091/,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曲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及http://121.18.202.42:18091/电子开标大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或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等,如运输公司单独作为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垃圾处理公司签订的协议或合同。3、信用查询证明资料: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打印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证明资料、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新成立的公司出具银行资信证明),提供被授权人2020年近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成立不足2个月的公司无须提供);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1-5规定的条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注:本项目每个投标人只能投其中一个包。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1)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是:招采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http://121.18.202.42:18091/)递交使用招采云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及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的,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2)编制响应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技术支持:4001618186。3)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4)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曲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http://121.18.202.42:18091/)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或未按规定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报名不成功或投标被否决,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注意事项:(1)供应商限派1名代表参加(该代表须保证近14天内无发热、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14天内有湖北旅行史、出现发热等症状或与发热病人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标活动。上述事项确认无误后,供应商代表填写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携带本人健康码或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2)供应商代表须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和实名登记。出现体温高于37.2℃或实际情况与承诺书不符的,工作人员将进行劝返,并视情况通知防疫机构进行强制隔离。经检测合格的供应商代表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到指定地点对手部及所携带的资料进行消毒,在开标室间隔落座,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解除后,以上注意事项自动取消,供应商代表可正常参加开评标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