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锐雅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八里庄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度垃圾清运(四环内)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度垃圾清运(四环内)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B-2020HT-16-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85757187-80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八里庄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柴家湾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月晨联系电话010-532035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锐雅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010-85757187-8009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2号美博汇6层65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2020年度垃圾清运(四环内)项目(二次)采购内容:按国家、地方政府及街道有关环境管理规定对八里庄街道管辖范围内(四环内区域)出现的各类无主垃圾、大件垃圾进行清运。以东四环中路辅路中心线划分。服务期限:1年;服务地点:八里庄街道四环内管理区域;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行政许可;具备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资质;具备无主垃圾清运的工作经验;成交后应与环卫中心合作消纳大件垃圾,应与高安屯、东坝或孙河的资源回收单位合作消纳装修垃圾,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担。3、潜在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记录显示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及开评标期间,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记录,如不满足公告要求,采购人将拒绝供应商报名或投标);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及开评标期间,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记录,如不满足公告要求,采购人将拒绝供应商报名或投标);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同集团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25日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5月13日09:00至2020年05月19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2号美博汇6层655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电子邮箱或者现场
磋商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5月25日09:30至2020年05月25日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2号美博汇6层65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25日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2号美博汇6层655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予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将以下要求报名所需资料盖章后(以下简称报名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ruiya7187@163.com邮箱,且在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采购报名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潜在供应商需及时査看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后将报名资料纸质件以快递形式寄到采购代理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2号美博汇6层655室刘工收联系电话13611033375)。若潜在供应商因特殊原因无法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报名资料,可将报名资料以快递形式或者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预约,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被授权代表按预约的时间携带报名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如潜在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纸质版报名资料或报名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采购代理还未收到纸质资料或者纸质资料与电子版不一致则均无资格参与采购活动。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2、行政许可;
3、法人前来需携带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在本公司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社保中心出具的个人社保缴纳记录;
注:以上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处核验,经代理公司审核后方可参与投标。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不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以外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一套留存采购代理公司。
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85757187-800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