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晴隆县菜籽地垃圾填埋场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2004】0022
3、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2004】0022
4、项目联系人:陈孝美、吴光文
5、项目联系电话:13985951796、13638590862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需专业人才对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在线检测仪等进行运行、维修、保养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3,000,000元
(4)最高限价:3,000,0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注册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间为准)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19年1月(含)以后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以来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04-3009:00:00至2020-05-2011: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05-2109:10: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05-2109:10:00
12、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6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04-3009:00:00至2020-05-2109:1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帐号:38110121050000091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晴隆县
项目联系人:陈孝美、吴光文
联系电话:13985951796、13638590862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州财采〔2017〕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折扣,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关于印发《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数据规范》的通知(财办库[2017]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注: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及西藏自治区);(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新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兴义市大商汇2号楼
项目联系人:包翌雯
联系电话:0859-3123656、17785193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