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黄羌镇城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691,519.60
四、采购数量:1宗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2018年度(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提供近期(1个月以上)完税证明、社保缴纳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清扫或垃圾清运服务等能满足本服务项目的类似服务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备注: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到现场报名,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4 月13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15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区香洲路金海明珠B栋4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1日15时00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区香洲路金海明珠B栋4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年04月21日15时00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汕尾市区香洲路金海明珠B栋4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4 月 13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15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蔡先生 | 联系电话:0660-380551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叶凯锋 | 联系电话:0660-675846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汕尾市区香洲路金海明珠B栋4楼 |
联系人:肖东山 | 联系电话:0660-3699333 |
传真:0660-3805519 | 邮编:516600 |
(三)采购人:海丰县黄羌镇人民政府 | 地址:广东省海丰县黄羌镇黄羌圩内 |
联系人:高文杰 | 联系电话:0660-6758468 |
传真:0660-6709352 | 邮编:516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