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WHQS-HW-2020-032
(二)项目名称: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分类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三)总预算金额:人民币96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人民币96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总最高限价:人民币96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人民币96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4个包。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WHQS-HW-2020-032-001
(2)项目包名称(核心产品):密闭式桶装垃圾车(3吨)
(3)本包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80万元
(4)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5)用途:环境污染防治
(6)数量:9台
(7)简要货物要求:燃油类型及排放阶段柴油国五或优于,轴距≤3800mm,额定载质量≥3385kg,至少可装240L桶27个或660L桶10个等。
(8)合同履行期限(天/月/年):至质保期结束后,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9)质保期(天/月/年):2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10)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至可使用。
(11)其他:/。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WHQS-HW-2020-032-002
(2)项目包名称(核心产品):防泄漏湿垃圾车(3吨、8吨)
(3)本包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42万元
(4)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5)用途:环境污染防治
(6)数量:防泄漏湿垃圾车3吨8台、8吨2台
(7)简要货物要求:国五排放标准或优于,3吨垃圾箱有效容积≥7立方米等,8吨垃圾箱有效容积≥13立方米等。
(8)合同履行期限(天/月/年):至质保期结束后,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9)质保期(天/月/年):2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10)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至可使用。
(11)其他:/。
第3包:
(1)项目包编号:WHQS-HW-2020-032-003
(2)项目包名称(核心产品):湿垃圾转运车(25吨、含箱体)
(3)本包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12万元
(4)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5)用途:环境污染防治
(6)数量:2台、箱体6个
(7)简要货物要求:国六底盘,额定装载质量≥13500Kg等。
(8)合同履行期限(天/月/年):至质保期结束后,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9)质保期(天/月/年):2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10)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至可使用。
(11)其他:/。
第4包:
(1)项目包编号:WHQS-HW-2020-032-004
(2)项目包名称(核心产品):巡检车
(3)本包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6万元
(4)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5)用途:环境污染防治
(6)数量:2台
(7)简要货物要求:国五排放或优于该类型,整车整备质量≤1684kg等。
(8)合同履行期限(天/月/年):至质保期结束后,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9)质保期(天/月/年):2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10)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至可使用。
(11)其他:/。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人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无。
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②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③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④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⑤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核减办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是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并通过国家“3C”认证及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记录有“行贿”。
3、投标人需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4、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承诺函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5、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注意:
1、如投标人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投标人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递交内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品牌声明函红章扫描件,报名登记表(表格格式详见公告尾页中下载附件1。)并附上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whqiangsheng@126.com,完成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资料经确认合格后即向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报名。
2、时间:2020年4月10日起至2020年4月1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线上
4、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包,多报名一个包加200元,以此类推。
5、交款方式:线上公对公转账
6、公对公转账信息:
①名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②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大道玫瑰苑支行
③帐号:42001258172059588888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天门墩路口强胜招标三楼2号会议室。
2、时间:2020年4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整点。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招标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1号文执行,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展政府采购开标、评标等活动的,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由采购人负责完善人员登记与防护、场所消毒与通风等防护措施,确保评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二路59号
联系人:夏红电话:027-8241022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人:罗茜王锴梁晓玉电话:027-85851367邮箱:whqiangsheng@126.co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茜王锴梁晓玉电话:027-8585136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五福路口
联系人:潘联电话:027-82739060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9日
项目概况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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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3
中国环卫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