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单位:丰县城市管理局
二、 采购项目: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项目
三、 采购预算:648.24万元
四、 拟定供应商: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司
五、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依据(苏建函城管〔2019〕7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苏建城管〔2019〕15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餐厨废弃物收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精神,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协同处理,丰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项目必须依托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司实施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置,能确保废水、臭气、废渣、地沟油的环保处理,同时节约用地、节约政府开支、缩短工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故认为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规定。
六、 专家组论证意见:
依据(苏建函城管〔2019〕7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苏建城管〔2019〕15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餐厨废弃物收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精神,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须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经由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司开工建设实施,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项目只能由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司实施。专家组认为单一来源理由充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拟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服务供应商。
专家组成员:渠建光、赵加强、尹春燕、胡川、李牛、于世谦、渠蕾
七、 公示期: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五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以收到时间为准)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 联系方式:
九、 采购单位:丰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渠蕾
联系电话:13305229002
监督单位:丰县财政局
电话:89159010
丰县财政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