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西青区生活垃圾应急临时堆放场运营管理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ctj(2020)00110
3.首次公告日期:2020-01-10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1、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03月03日上午09:30时 2、开标时间变更为2020年03月03日上午09:30时 3、服务期变更为2020年03月05日至2021年03月04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更正日期:2020-02-24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翟东霞
2.联系电话:18102006409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41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史图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391646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26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102006409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000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uachuntj@126.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02807336850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或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内容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否 | 1,100 | 其他服务 | 西青区生活垃圾应急临时堆放场运营管理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和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