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嫩江市城洁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委托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JC[2020]0011/ZG(F)-公-2020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2451309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嫩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嫩江市嫩兴路4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456-76117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15245130917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30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条件: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后,嫩江市区与疫情有关的垃圾及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市城洁垃圾处理厂卫生填埋处置。目前市城洁垃圾处理厂填埋区渗滤液水平线已接近填埋区路面最低点,如渗滤液溢出,将对下游农田及河流造成污染。为了确保疫情零发生保证垃圾厂正常运行,急需集中处理渗滤液。嫩江市城管局经报请嫩江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委托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嫩江市城洁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委托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嫩江市城洁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委托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NJC[2020]0011/ZG(F)-公-2020004;
2.3 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8,940,000.00元;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 采购内容: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如下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达标尾水量 |
服务地点 |
|
1 |
为采购人提供渗滤液处理一体化设备及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等工作 |
18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体化设备安装调试并达到排放标准,正常投入使用) |
30000m³ |
嫩江市城洁垃圾处理厂 |
|
2 |
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为采购人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等服务工作 |
180日历天 |
11465m³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10 供应商报价前须自行踏勘现场,对渗滤液原液量及水质进行合理估算、科学分析。合同期内,采购人以实际达标尾水量结算服务费。如因原液量不足,导致达标尾水量满足不了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风险和一切费用,与采购人无关;
3.11 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抗病毒组织能力和疫情防护水平,保证实施工作期间避免病毒传播;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于2020年02月07日至2020年02月14日16时30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选择嫩江市)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点击“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20年02月07日至2020年02月1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下同)将网上报名成功截图、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在公告下方附件中自行下载)、文件费汇款凭证等上述三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hljzhongguan@163.com),以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4.2 公告期限:2020年02月07日至2020年02月14日。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4.3.1 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只接受银行汇款;
4.3.2 汇款信息:
户 名: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泰山路支行
账 号:410100203178620
行 号:313261099997
4.3.3 汇款期限:2020年02月07日至2020年02月14日16时30分(以银行实时进账单为准);
4.3.4 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文件费”。
4.4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投标。
4.5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306号),特殊时期,应政府统一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以邮件传递为准,供应商报名并缴纳文件费成功后,留下正确的邮箱地址即可,无需到现场提交相关申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暂定为2020年02月28日9时30分(依照省、市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若开标时间调整,将第一时间发布变更公告。请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务必留好联系方式,并随时关注公告。若无变更公告,则以此时间为准执行。),地点为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306号)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嫩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嫩江市嫩兴路4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6-7611738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306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245130917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9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2月07日 08:30 至 2020年02月1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30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020全国厨余(餐厨)
2020全国厨余(餐厨)
2020全国厨余(餐厨)
2020全国厨余(餐厨)
环卫科技网公众号
环卫微学院公众号
乐分圈微信公众号
厕重点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