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江屯镇镇区照明、环卫设施和交通整治提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105,9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履约地点 | 交货期 |
江屯镇镇区照明、环卫设施和交通整治提升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货物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5.3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5.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及服务能力,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6.3 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8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报名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名现场如扫二维码不能识别或不能显示证书则需提供原件核查)。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1月17日 至 2020年01月2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蓝田路南侧蓝塘综合楼二号楼第五层5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4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2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4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2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1 月 17 日 至 2020 年 01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毛小姐 | 联系电话:0758-228333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 | 联系电话:0758-870028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蓝田路南侧蓝塘综合楼二号楼第五层502室 |
联系人:李子劲 | 联系电话:0758-2283339 |
传真:0758-2283339 | 邮编:526000 |
(三)采购人:广宁县江屯镇人民政府 | 地址:广宁县江屯镇中华东路20号 |
联系人:江仙洪 | 联系电话:0758-8700288 |
传真:0758-8700399 | 邮编:5263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