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授权主体:普宁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
三、PPP项目编号:445281-201912-212050-0009
四、PPP项目名称: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PPP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项目总投资为54134.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1923万元,建设期利息185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55万元。
服务年限:本项目全周期为26.25年,建设期1.25年,运营期25年。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年处理量43.8万吨的生活垃圾环保处理发电厂。炉机配置:配置2台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1.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全体成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全体成员)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非企业法人;
3. 投标申请人(或投标联合体)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满足(1)或(2)或(3)要求:
(1)至少有一个单期规模为600吨/日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运营业绩,且直接或间接持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不小于50%。【需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以新建项目、股权并购或股权转让等形式拥有该项目的合同或协议、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关键页)、股权证明,项目业绩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至少有一个单期规模为600吨/日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业绩,且工程设计资质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及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及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需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资质证明,项目业绩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3)至少有一个单期规模为600吨/日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施工业绩,且工程施工资质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需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资质证明,项目业绩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最多允许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和一家投资人组成联合体;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也不得再单独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5.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全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审查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在上述网址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其他:
资格预审登记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楼1509室)进行预审登记,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法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登记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2)资格预审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3)资格预审投标登记表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申请人的资格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及评审的时间和地点:
1、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2020年1月17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2、资格预审评审日期:2020年1月17日
3、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楼会议室
注:项目实施机构不予接受未登记及未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接受迟于截止时间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9年 12月 27日9时30分 至 2020年 01月 17日9时3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楼会议室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9 年 12 月 26 日 至 2020 年 01 月 02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严梁立 | 联系电话:020-8360227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洪展史 | 联系电话:0663-291430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
联系人:邓丛一 | 联系电话:020-83548719 |
传真:020-83548596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人: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 | 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广达园39幢 |
联系人:李景群 | 联系电话:0663-2915153 |
传真:0663-2915153 | 邮编:515300 |
(四)财政部门:普宁市财政局 | 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河滨路11幢 |
联系人:政府采购管理股 | 联系电话:0663-2253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