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目录“第2页 ”十、2016-2018年财务状况及审计报告“,现更正为:”十、2015-2017年财务状况及审计报告“。
2、招标文件第15页“(10)提供投标人2016-2018年度财务报表(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正文及财务报表,格式见第五章,需现场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备查),财务报表附注不需要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内容须清晰可见,如因复印件内容不清晰影响评标结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负。“现更正为:”(10)提供投标人2015-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正文及财务报表,格式见第五章,需现场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备查),财务报表附注不需要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内容须清晰可见,如因复印件内容不清晰影响评标结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宁政复[2019]75号文的批复,招标文件附件一(合同)投资合作协议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