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澄清为: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功能与用途 | 备注 |
1 | 钩臂车 | 2辆 | 用于垃圾转运 | |
2 | 垃圾压缩转运车 | 2辆 | 垃圾压缩站转运 | |
3 | 后装式压缩车 | 6辆 | 收集城中村生活垃圾、城区临时收集点垃圾 | |
4 | 大件垃圾运输车 | 1辆 | 收集运输大件垃圾 | |
5 | 垃圾压缩箱 | 6个 | 垃圾中转站使用 | |
6 | 洒水车 | 1辆 | 清洗路面,路面降温降尘 | |
7 | 高压冲洗车 | 1辆 | 冲洗路面 | |
8 | 多功能洗扫车 | 1辆 | 主干道机械化清扫保洁 | |
9 | 道路机扫车 | 2辆 | 主干道辅道、城中村机械化清扫保洁 | |
10 | 微型水扫车 | 5台 | 城中村人行道机械化清扫保洁 | |
11 | 高压清洗机 | 5台 | “三乱”清理整治,垃圾收集点、人行道、路面污染清洗 | |
12 | 电动保洁车 | 10台 | 流动性保洁 | |
13 | 重型载货车 | 4辆 | 用于运转重物及物资 | |
14 | 餐厨垃圾收运车 | 2辆 | 用于收集餐厨垃圾 | |
合计 | 48(个/台/辆) |
即以用户需求书第98页中“附件10:新购(或配备)环卫作业车辆设备一览表”为准。
2.第四篇 用户需求书第49页中的“高要区垃圾集中转运人员配备一览表”和第102页中的“附件13:高要区垃圾集中转运人员配备一览表”:
(1)原内容:1 管理人员 10人。
现修正为:1 管理人员 9人。
(2)原内容:合计 48人。
现修正为:合计 47人。
3.附件1.1 《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评分标准中“2 管理人员”中的“3、投标人拟在本项目投入一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且该人员具有《安全生产培训证》得1.5分,否则不得分。”:
说明:
《安全生产培训证》可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主要负责人”的培训类证书。
4.原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澄清,原内容与本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先生 | 联系电话:0758-232300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 | 联系电话:0758-839502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
联系人:陈元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 |
传真:020-83642820-822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人: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科德工业区和平路 |
联系人:谭绍东 | 联系电话:0758-8362418 |
传真:0758-8362418 | 邮编:5260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