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 (10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具有城市环卫管理高级技能等级证书,每人得3分。 具有城市环卫管理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每人得2分。 具有城市环卫管理初级技能等级证书,每人得1分。 注:须提供技能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
修改为: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 (10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具有城市环卫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人高级技能等级证书,每人得3分。 具有城市环卫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人中级技能证书,每人得2分。 具有城市环卫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人初级技能证书,每人得1分。 注:须提供技能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7日10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750-896372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0750-838818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中华园301号 |
联系人:谭锦杰 | 联系电话:0750-8963735 |
传真:0750-8963735 | 邮编:529700 |
(三)采购人: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昆源路10号 |
联系人:殷彩红 | 联系电话:0750-8388185 |
传真:0750-8388185 | 邮编:529727 |
特此公告。
发布人: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