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金业垃圾压缩站建设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39,147.36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
②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④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⑤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⑥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响应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一份。
5、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8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6、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8、响应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注:已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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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10 月29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04 日 期间(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臻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1103房)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09时30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1103房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年11月13日09时30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1103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0 月 29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工 | 联系电话:0754-8888158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许先生 | 联系电话:0754-8673757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臻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1103房 |
联系人:李胤霖 | 联系电话:0754-87122031 |
传真:0754-87122031 | 邮编:515041 |
(三)采购人:汕头市金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 地址:汕头市金新路125号 |
联系人:许俊 | 联系电话:0754-86737578 |
传真:0754-86737580 | 邮编:515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