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实施机构: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PPP项目编号:441502-201909-438101-0009
四、PPP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二次转运PPP项目一期工程社会资本采购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1.建设内容:
总设计规模800t/d的土建工程,3×200t/d的压缩生产线(两用一备),8台28方箱体的勾臂垃圾运输车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同时对现有大伯坑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进行场地整治,包括垃圾整形及覆盖、挡坝修复、雨水导排、渗沥液收集及沼气导排等,场地土方开挖平整 1.5 万立方米。
压缩转运站应按《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 179-2012)》、《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9〕65 号)》等标准进行设计建设运营,并达到《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CJJ/T156-2010)》中相应标准。新建压缩转运站规模见下表1。
表1. 新建压缩转运站规模
序号 | 内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压缩转运站 | 座 | 1 | |
2 | 建设规模 | 吨/天 | 400 | 远期可扩容 |
3 | 压缩机位 | 个 | 5 | |
4 | 压缩机 | 台 | 3 | 4.0压缩机两用一备 |
5 | 勾臂运输车 | 台 | 8 | 28方 |
6 | 集装箱 | 个 | 12 | 28m3 |
2.项目合作期限:
本PPP项目合作期限为26年。
建设期以项目公司成立起算至通过完工验收且中标人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性能测试合格通知书之后,开展试运营的前一日。运营服务期以建设期结束之日起次日至特许经营期最后一日止的期间;项目公司(中标社会资本方)需在建设期内完成对已建部分的接收、继续建设完成和试运行。
3.项目规模:
本项目工程建设投资为4417.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402.56万元,工程其它费用为647.69万元,工程预备费为243.02万元,建设期利息为84.15万元,流动资金为40万元。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根据项目的特点,本项目对社会资本要求具有项目组织实施管理能力(设计、建设、运营)及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参与本项目采购的社会资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及开户许可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可提供近期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加盖公章或提供书面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书)。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2.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页面)。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3.汕尾市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承诺书)。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4.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5.已按要求登记报名且按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
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时间
1、符合资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在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1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15室)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除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需要联合体成员盖章的外,其他报名资料,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3)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出具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符合“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要求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页面;
(5)联合体协议(如有)。
若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未能满足上述报名要求,采购代理单位将拒绝其报名申请。
2、报名申请人需要到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网址:http://www.gdgpo.gov.cn/)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技术支持电话:020-83188500,83188586)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发布该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在性能、价格相近的条件下,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9年 10月 16日09时30分至 2019年 11月 06日14时3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东成广场9楼第一会议室。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9 年 10 月 16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22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37675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660-332638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东成广场9楼 |
联系人:肖桃生 | 联系电话:020-87376422-305 |
传真:020-87376380 | 邮编:510600 |
(三)采购人: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地址:汕尾市城区二马路334号 |
联系人:黄裕驥 | 联系电话:0660-3326380 |
传真:0660-3326380 | 邮编:516600 |
(四)财政部门:汕尾市财政局 | 地址:汕尾市四马路与汕尾大道交叉口东50米 |
联系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660-33200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