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铁东路环卫设施维护中心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CCDG2019Z06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海峰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2118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于海峰0431-842118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贺先生0431-842620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9Z06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铁东路环卫设施维护中心建设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本级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长春市双阳区铁东路环卫设施维护中心建设工程内容为场地硬化、围栏、机井、彩钢房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最高限价为78.461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11月0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05月31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9月份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银行资信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下午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不另行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31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星程酒店7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于海峰
电 话:0431-8421181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0431-84262099
监督机构:长春市双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否则按废标处理。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9月份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银行资信证明)。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461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11日 08:00 至 2019年10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星程酒店7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一、项目编号:SP202107069 二、项目名称:农业农村局梨树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垃圾分类、垃圾收集、垃圾转运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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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8
中国环卫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