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灵武农场、东湖公园及市主要街道环卫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TPGCZX2019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彦
项目联系电话:158095880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西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郝彩霞 0951-40392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春彦 15809588022
代理机构地址: 灵武市南熏路南苑B区绒园街12号营业房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灵武环卫设施配备,结合当地实际,现为灵武农场购置铁质垃圾箱60个,为东湖公园购置果皮箱30个,为主要街道购置果皮箱30个,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一)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须具备: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3、投标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将拒绝其投标;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但不受区域限制(根据财库〔2015〕150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注:请将上述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附于投标文件内,1至3项须在开标资质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资审不予通过,投标不予接受,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28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9年09月25日 08:30 至 2019年09月2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宁夏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武市南熏路南苑B区绒园街12号营业房)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9年09月29日 15: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宁夏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
四、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9日 15: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9年09月25日 08:30 至 2019年09月2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宁夏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武市南熏路南苑B区绒园街12号营业房)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现场获取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9月29日 14:30 至 2019年09月29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灵武市南熏路南苑B区绒园街12号营业房)
七、其它补充事宜:
灵武农场、东湖公园及市主要街道环卫设施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宁夏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武市综合执法局的委托,为灵武农场、东湖公园及市主要街道环卫设施采购项目组织实施询价方式招标,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具体采购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武农场、东湖公园及市主要街道环卫设施采购项目
二、采购文件编号:NXTPGCZX2019010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内容简述:
为进一步完善灵武环卫设施配备,结合当地实际,现为灵武农场购置铁质垃圾箱60个,为东湖公园购置果皮箱30个,为主要街道购置果皮箱30个,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预算:11.28万元,最高限价:11.28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将拒绝其投标;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但不受区域限制(根据财库〔2015〕150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注:请将上述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附于投标文件内,1至3项须在开标资质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资审不予通过,投标不予接受,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5日起至2019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至宁夏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市南熏路南苑B区绒园街12号营业房)报名,报名时应携带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29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宁夏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郝彩霞
联系电话:0951-4039285 17711819360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武市南熏路南苑B区绒园街12号营业房)。
联系人:王春彦
联系电话:0951-3805128,15809588022
十、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灵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马 洁联系电话:0951-4029379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更正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宁夏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4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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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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