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吴中太湖街道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项目
(一)采购服务内容:
太湖街道范围内生活小区垃圾分类:
(二)服务要求:
定时定点小桶模式:太湖街道范围内生活小区采取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收集,易腐垃圾采取带有芯片的小桶收集。
(三)服务范围:
1:太湖街道范围内4个(郡未来、湖畔花园、吴郡半岛、太湖香颐花园)居民小区,总计4330户。
小区:
名称 | 楼栋 | 楼层数 | 单元数 | 户数 | 名称 | 楼栋 | 楼层数 | 单元数 | 户数 |
珺未来 | 1 | 25 | 1 | 100 | 苏州湾湖畔花园 | 2 | 31 | 2 | 124 |
2 | 26 | 1 | 104 | 3 | 27 | 1 | 54 | ||
3 | 21 | 1 | 84 | 6 | 30 | 2 | 120 | ||
5 | 29 | 1 | 116 | 8 | 19 | 1 | 38 | ||
6 | 28 | 1 | 108 | ||||||
7 | 21 | 1 | 78 | ||||||
8 | 34 | 2 | 272 | ||||||
9 | 47 | 2 | 355 | ||||||
10 | 34 | 1 | 136 | ||||||
11 | 34 | 1 | 136 | ||||||
12 | 34 | 2 | 254 | ||||||
13 | 34 | 1 | 136 | ||||||
14 | 34 | 1 | 128 | ||||||
15 | 34 | 1 | 136 | ||||||
16 | 34 | 2 | 264 | ||||||
17 | 34 | 1 | 135 | ||||||
小计 | 2542 | 336 |
名称 | 楼栋 | 楼层数 | 单元数 | 户数 | 名称 | 楼栋 | 楼层数 | 单元数 | 户数 |
吴郡半岛 | 1 | 18层 | 3 | 108 | 太湖香颐花园 | 1 | 18层 | 3 | 108 |
2 | 17层 | 2 | 64 | 2 | 29层 | 1 | 116 | ||
3 | 17层 | 2 | 64 | 3 | 33层 | 1 | 128 | ||
6 | 22层 | 2 | 86 | 5 | 18层 | 2 | 72 | ||
7 | 18层 | 1 | 35 | 6 | 20层 | 1 | 80 | ||
8 | 31层 | 2 | 123 | 7 | 33层 | 1 | 132 | ||
9 | 31层 | 2 | 122 | 8 | 33层 | 1 | 128 | ||
11 | 22层 | 2 | 86 | ||||||
小计 | 688 | 764 |
2、项目设备要求:
本项目须提供:作业巡查车1辆,厨余垃圾收集车5辆,可回收物收集车1辆,240L厨余垃圾桶50个,智能回收箱5个,厨余小桶5756个,称重设备4个,垃圾分类服务亭2个。
3、项目服务人员要求:
3.1项目服务人员数量:项目负责人1名,垃圾分类服务人员6人,定时定点收集人员12人,垃圾暂存点人员4人。
注:响应单位应在作业合同服务期起始日期30日前完成人员招聘、培训、跟车并按投标承诺的人员数量配置到位。
3.2人员要求:
3.2.1人员专用原则: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关人员,且承诺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专门服务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他项目中。中标后项目负责人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更换将视为违约,采购方将向中标单位收取违约金,项目负责人50000元/人·次,违约金由采购方从服务费中进行扣除。
3.2.2中标后由于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工作不到位,或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视为不称职,采购方将要求中标单位更换人员,并向中标单位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由采购方从服务费中进行扣除。
3.2.3管理人员相关要求:必须针对本项目专职,项目负责人需有类似垃圾分类项目从业经验。年龄: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3.2.4驾驶员及辅助人员要求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4、车辆要求
4.1作业车辆外观整洁,车容车况良好,密闭运输。
4.2作业车辆均收集装置,确保完好、运行正常,严禁污水滴漏污染道路。如有违反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规定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作业服务内容
实现居民小区日常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及可回收物。
5.1、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垃圾分类启动仪式、引导居民注册参与、日常宣传、分类督导等。
5.2、建设投入垃圾分类服务亭,要求外观美观大方,具有太湖街道的特色;服务亭具有智能可回收物收集功能;可回收物积分兑换功能,并提供其他相关便民功能。
5.3、实现垃圾分类的智能化。建立垃圾分类智慧平台对接政府智慧城管系统可以实时监控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同时要求各项数据统一上传至平台,例如居民参与率、分类正确率及垃圾量等相关数据。
5.4、日常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收集,并在收集时进行分类督导,收集完成后运送至指定场所。
5.5、采用“小桶模式”进行厨余垃圾的回收。居民将易腐垃圾投放到已置入芯片的小绿桶中,通过物联网称重设备,实现易腐垃圾数据收集的自动上传。通过“一户、一桶、一芯”的“小绿桶”模式,统计示范小区内各住户产生易腐垃圾投放次数、重量及分类正确与否等数据,从而反向指导改善运营模式,有助于提高垃圾分类正确率,实现生活垃圾前端精细化分类。
5.6、对收集到的垃圾进行数据分析,对分类不准确的居民通过智慧平台提示居民。
5.7、垃圾暂存点建设管理。要求暂存点具有良好的排水排污功能,符合相关环保标准;暂存点主要用于厨余垃圾的精确分类、存放以及厨余垃圾桶的清洗等。
5.8、其他关于居民小区日常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内容。
6、管理要求
6.1中标单位提供符合要求专业餐厨垃圾集车辆,并承担车辆运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折旧、车辆保险、电瓶更换、维修、保养等)
6.2餐厨垃圾收集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6.3中标单位必须服从所在区域属地主管部门的管理及考评。
6.5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安全生产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办理相关安全保险,并承担所有作业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
6.6中标单位应为项目作业人员提供符合采购方要求的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6.7按采购人要求每月按统一格式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运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信息、车辆运行信息、垃圾处理量和自查考核情况等,并确保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6.8作业服务期间内机驾作业人员、辅助人员发生变动的须在3个工作日前书面报告采购人,经采购人认可同意后方可变动。作业过程中,中标单位车辆(线路)如发生临时调整,应实时跟采购方报备,获得采购方允许后方可调整。
6.9作业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中标人的法定代表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
6.10突发事件、遇上级检查、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期间,应落实应急保障措施,配合采购人及属地政府,保证各区域内垃圾及时清运。
7、其他要求
7.1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及车辆不得同时用于其他项目。
7.2中标单位所需的全部工作装备和耗材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四、作业标准要求:
1、日常管理标准
1.1各岗位作业人员统一着装。
1.2人员及运输车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作业人员行为举止文明,无拾荒行为。
1.3作业车辆遵守交通法规,无闯红灯、超速、超载现象。
1.4作业文明,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道路扬尘、噪音、占道停放等作业扰民问题。
1.5车辆发生安全事故,须在1小时内口头向采购人报告,12小时内书面向采购人报告。
1.6运输车辆不得从事与垃圾运输作业无关的其他运输活动。
1.7暂存点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
2、作业质量要求
2.1作业车辆保持容貌整洁、标志清晰、车况良好、停放遵章有序;车辆外表无垃圾乱挂放、污物、灰垢,车内工具摆放整齐。外表和垃圾箱体完好无损,有损坏的,应及时维修。
2.2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洒、拖挂和污水滴漏。
2.3运输垃圾应服从采购人调度,将各收集点餐厨垃圾收集并运至采购人指定地。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2.4在进入垃圾收集点、处理站的上水、交通、装料和卸料等作业过程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2.5作业结束后,作业车辆应进行清洗,确保车容整洁。
2.6应急保障要求:当发生垃圾量增加、车辆故障等情况,应及时落实应急车辆和人员,保证运力,按时完成垃圾运输任务。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伍佰柒拾伍万元整(¥5750000.00)
四、合格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吴中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吴中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吴中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二)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吴中区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三)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谈判、磋商)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推送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五)保证金。供应商携带本票、汇票至投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代理机构或公证处,保证金收退按照《关于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收退事宜的指导意见》(苏财购字〔2016〕17号)及后续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30日。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0月24日13:00-13:30止(北京时间)
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4日13:30整(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4日13: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也菲、陈倩倩
联系电话/传真:(0512)67276332/67318285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188号万达广场C栋2201室
2、采购单位: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太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郑骏
联系电话:0512-66566647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龙翔路777号
九、关于质疑的相关要求:
质疑接收人: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部:陈倩倩
质疑接收方式:现场或邮寄
质疑联系电话:(0512)67276332
质疑要求: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政府采购监管电话:(0512) 66565137。
十一、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