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豫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E3213010313201909012-1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4900万元,超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四)主要内容:宿迁市宿豫区城市管理局拟定对宿豫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宿豫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涵盖了宿迁市宿豫区74个小区(宿豫商贸城作为小区管理实施)、42个企事业单位、3所医院、18所学校、242户商铺等的垃圾分类宣传与处置,本项目计划按照全智能化垃圾分类设备铺设,健全分拣方式,完善收运体系,最终实现将宿迁市宿豫区建成全国垃圾分类工作智能化先进示范点。本项目运营时间为拟定为5年,投放智能再生资源回收设备127台,智能垃圾分类站306台,主要建设分内容为分拣中心建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宣传体系建设和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等五大部分。该项目从智能化分拣设备入手,分析现有项目覆盖群体,提高手机端功能模块和衍生服务,为全民参与做好基础搭建和宣传引导工作。垃圾分类智能设备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无人值守,降低投入人员的薪资成本,同时通过技术手段,积极改善居民使用体验,并设立24小时客服体系,真正实现居民使用满意度100%。
(五)采购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运营服务期限:五年。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2、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9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19年09月09日8:30至2019年09月13日 18:00。
(二)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磋商文件获取费用:200元。
(三)供应商网上获取磋商文件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ca.sqsoft.net/)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5。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磋商前,供应商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磋商活动人员信息。
(五)本项目分1个分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分包磋商的,应按分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年09月19日 15:00
(二)磋商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请供应商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到(以完成上传为准)电子交易平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林蔚
联系电话:13852273587
传真电话:0527-88882759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霸王商城1栋三楼310(东大门右边楼梯上三楼)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人:宿迁市宿豫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牛犇
联系电话:0527-84468805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465519
八、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宿豫区城市管理局
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