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DZC20191551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设施环卫保洁采购项目于2019年9月3日发布的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现补充变更如下:
1、第一标段中打分细则原要求“4、人员资质:2、 提供驾驶员的B级及以上驾驶证原件的,30名(含30名)及以上得10分,20-29名(含20名)得8分,10-19名得6分(含10名),其他不得分。”
变更为:“2、 提供驾驶员的B级及以上驾驶证,30名(含30名)及以上得10分,20-29名(含20名)得8分,10-19名得6分(含10名),其他不得分。”
2、第二标段中打分细则原要求“4、人员资质:2、提供驾驶员的B级及以上驾驶证原件的,40名(含40名)及以上得10分,30-39名(含30名)得8分,20-29名得6分(含20名),其他不得分。”
现变更为:“2、提供驾驶员的B级及以上驾驶证,40名(含40名)及以上得10分,30-39名(含30名)得8分,20-29名得6分(含20名),其他不得分。”
二、其他未变更事宜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