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参数“25吨垃圾车备用车厢参数要求参照第1、2、3项中对垃圾车车厢的参数要求,能与采购人现用垃圾压缩站设备配套使用。”现统一更正为“25吨垃圾车备用车厢参数要求参照25吨压缩式对接垃圾车中对垃圾车车厢的参数要求,能与采购人现用垃圾压缩站设备配套使用。”
2、子包4: (一)18吨纯电动洗扫车(2台)修改如下:
原参数“▲4.续驶里程(等速法)(km)≥3005.额定载质量(T):≥4;”现统一更正为“▲4.续驶里程(等速法)(km)≥300;5.额定载质量(T):≥4;”
3、子包4:(二)12-18桶纯电动桶装垃圾收运车(含配套充电桩)(4台)修改如下:
增加技术参数“★13.投标产品必须为密闭式桶装垃圾收运车。”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开标与评标 13、附表
1、附表3-2 技术响应性评审表(适用子包2)修改如下: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2 | 产品性能、配置等情况 | 6分 | 厢体顶盖平行举升设计、厢体底板材质等情况对比(需考虑箱体顶盖闭合的密封性,顶盖及箱体底板的防锈蚀、防碰撞等情况),横向比较 1.方案最佳:6分; 2.相对比次之:3分; 3.相对比最差:1分。 4.无提供不得分。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2 | 产品性能、配置等情况 | 6分 | 厢体顶盖平行举升设计、厢体底板材质等方案情况对比(需考虑箱体顶盖闭合的密封性,顶盖及箱体底板的防锈蚀、防碰撞等情况),横向比较 1.方案科学、合理、可行,且充分考虑防锈蚀、防碰撞等:6分; 2.方案较科学、较合理、基本可行,有考虑防锈蚀、防碰撞等:3分; 3.方案较不科学、较不合理,但有考虑防锈蚀、防碰撞等:1分。 4.无提供不得分。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2 | 产品性能、配置等情况 | 6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扫路车垃圾箱、副发动机、清扫系统的配置,清扫能力、智能控制系统情况对比: 1.对比最优:6分; 2.相对比次之:4分; 3.相对比一般:2分; 4.无提供不得分。 |
5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洗扫车副发动机性能,清、污水箱容积,水泵性能,洗扫系统性能(扫盘、喷嘴、吸嘴): 1.对比最优:5分; 2.相对比次之:3分; 3.相对比一般:1分; 4.无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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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洗扫车污水再生利用系统性能,智能控制系统 1.对比最优:5分; 2.相对比次之:3分; 3.相对比一般:1分; 4.无提供不得分。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2 | 产品性能、配置等情况 | 6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扫路车垃圾箱、副发动机、清扫系统的配置,清扫能力、智能控制系统情况对比: 1.设备配置合理,控制系统科学全面、操作简易方便:6分; 2.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控制系统较全面、操作方便:4分; 3.设备配置合理性差,操作繁琐:2分; 4.无提供不得分。 |
5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洗扫车副发动机性能,清、污水箱容积,水泵性能,洗扫系统性能(扫盘、喷嘴、吸嘴): 1.各项性能完全满足并优于需求,对比最优:5分; 2.各项性能基本满足需求,对比其次:3分; 3.各项性能较差,对比一般:1分; 4.无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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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洗扫车污水再生利用系统性能,智能控制系统 1.性能齐全,控制系统科学全面、操作性强:5分; 2.性能比较齐全,控制系统较全面、操作性一般:3分; 3.性能不齐全,操作性差:1分; 4.无提供不得分。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2 | 纯电动洗扫车产品性能、配置等情况 | 3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洗扫车副发动机性能,清、污水箱容积,水泵性能,洗扫系统性能(扫盘、喷嘴、吸嘴) 1.对比最优:3分; 2.相对比次之:2分; 3.相对比一般:1分。 4.无提供不得分。 |
3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洗扫车污水再生利用系统性能,智能控制系统1.对比最优:3分; 2.相对比次之:2分; 3.相对比一般:1分; 4.无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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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纯电动桶装垃圾收运车产品性能、配置等情况 | 3分 | 厢体顶盖平行举升设计方案对比;(同时考虑防锈蚀、防碰撞、坚固易维修等) 1.方案最佳:3分; 2.相对比次之:2分; 3.相对比最差:1分; 4.无提供不得分。 |
3分 | 出具车辆防污染措施方案,对各项防滴漏措施的性能进行详尽说明,并提供能有效防滴漏的充足证明材料。相对比防漏措施1.相对比最优:3分; 2.相对比其次:2分; 3.相对比一般:1分; 4.无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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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1.制系统采用固定和遥控两种模式得3分;控制系统采用固定或遥控一种模式得1.5分。该项满分3分。 2.压系统采用底盘取力的形式得2分;液压系统采用其他的形式得1分。该项满分2分。 3.无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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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产品电池保障情况 | 5分 | 所投产品电池防护等级、质量运行保障(热稳定性、充电循环寿命等)、电池维修更换保障承诺: 1.相对比最优:5分; 2.相对比其次:3分; 3.相对比一般:1分; 4.无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相关内容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2 | 纯电动洗扫车产品性能、配置等情况 | 3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洗扫车副发动机性能,清、污水箱容积,水泵性能,洗扫系统性能(扫盘、喷嘴、吸嘴) 1.各项性能完全满足并优于需求,对比最优:3分; 2.各项性能基本满足需求,对比其次:2分; 3.各项性能较差,对比一般:1分。 4.无提供不得分。 |
3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洗扫车污水再生利用系统性能,智能控制系统1.性能齐全,控制系统科学全面、操作性强:3分; 2.性能比较齐全,控制系统较全面、操作性一般:2分; 3.性能不齐全,操作性差:1分; 4.无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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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纯电动桶装垃圾收运车产品性能、配置等情况 | 3分 | 厢体顶盖平行举升设计方案对比;(同时考虑防锈蚀、防碰撞、坚固易维修等) 1.方案科学、合理、可行,且充分考虑防锈蚀、防碰撞等:3分; 2.方案较科学、较合理、基本可行,有考虑防锈蚀、防碰撞等:2分; 3.方案不科学、不合理、不可行,有考虑防锈蚀、防碰撞等:1分; 4.无提供不得分。 |
3分 | 出具车辆防污染措施方案,对各项防滴漏措施的性能进行详尽说明,并提供能有效防滴漏的充足证明材料。相对比防漏措施1.方案内容完善,科学、可行,各项防滴漏措施详细,并能提供有效防滴漏证明材料:3分; 2.方案内容基本完善,科学、可行,有提供各项防滴漏措施,并能提供有效防滴漏证明材料:2分; 3.方案内容一般,各项防滴漏措施不够详细,能提供有效防滴漏证明材料:1分; 4.无提供方案或无相关防滴漏证明材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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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1.控制系统采用固定和遥控两种模式得3分;控制系统采用固定或遥控一种模式得1.5分。该项满分3分。 2.液压系统采用底盘取力的形式得2分;液压系统采用其他的形式得1分。该项满分2分。 3.无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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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产品电池保障情况 | 5分 | 所投产品电池防护等级、质量运行保障(热稳定性、充电循环寿命等)、电池维修更换保障承诺: 1.电池各项性能完全符合并优于需求,对比最优:5分; 2.电池各项性能基本满足需求,对比其次:3分; 3.电池各项性能较差,对比一般:1分; 4.无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相关内容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8 | 售后服务保障及售后服务能力 | 2分 | 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进行横向对比: 1.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在1小时内响应(即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法),0.5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排障且售后服务得2分; 2.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在2小时内响应(即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法),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排障且售后服务得1分; 3.在项目所在地无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者得0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作协议、供场地租赁及承诺函证明)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8 | 售后服务保障及售后服务能力 | 2分 | 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进行横向对比: 1.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在1小时内响应(即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法),0.5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排障且售后服务得2分; 2.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在2小时内响应(即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法),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排障且售后服务得1分; 3.在项目所在地无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者得0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场地证明材料及承诺函证明,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服务的还须提供与第三方的合作协议) |
原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8月24日至2019年8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乐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三楼C5)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16日9时00分—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三楼C5
十、开标时间:2019年9月16日9时30分
现更正为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8月24日至2019年8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乐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三楼C5)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18日8时45分—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三楼C5
十、开标时间:2019年9月18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更正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8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邱小姐 | 联系电话:020-8928628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小姐 | 联系电话:020-8250973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乐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三楼C区5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 |
联系人:孟先生 | 联系电话:020-89286285 |
传真:020-89286285 | 邮编:510520 |
(三)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 |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5楼 |
联系人:高彰骏 | 联系电话:020-82112692 |
传真:020-82112690 | 邮编:510530 |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