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城缘路建筑垃圾中转场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JTZB-2019051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3703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长春市奋进乡航空街与北展街交汇
联系方式:董启明189436080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谷工0431-85370361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城缘路建筑垃圾中转场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TZB-2019051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城缘路建筑垃圾中转场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XQZC2019-065号审批表批准,采购人为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城缘路建筑垃圾中转场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2 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预算:人民币2000000元;单车单次预算:人民币1375元/车次;
2.3 服务内容: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城缘路建筑垃圾中转场清运服务采购,需按指定的街路路线进行外运,倾卸至选定倾卸地点,由投标方自行选定并提供合法用途证明和倾卸许可。运输车辆前四后八自卸车,车厢容积大于25立方米,车厢尺寸大于长8200mm*宽2200mm*高1400mm(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清运完毕;
2.5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6 成果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相符合的相关内容;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担保大厦10楼招标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6)投标单位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需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鲜章;或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的社保证明材料没有二维码扫描标识,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18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四楼5A07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长春市奋进乡航空街与北展街交汇
联 系 人:董启明
联系电话:1894360808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谷工
电 话:0431-85370361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0431-8133570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3.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相符合的相关内容;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3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担保大厦10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8 月 23 日至2019年 8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担保大厦10楼招标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8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8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四楼5A0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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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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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项目名称:试点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备项目登记号:HNBYX2020-029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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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6
中国环卫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