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EGD-ZT198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642820转8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石沙路289号
联系方式:阳先生020- 315277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戴小姐020-83642820转825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货物内容 | 数量 | 预算(万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 | 交货期 |
240L分类垃圾桶 | 3000个 | 90 | 90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详情请见第四篇《用户需求书》)。投标人须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性政策
1.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1.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4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2.5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1.2.6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1.2.7 《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財采[2019] 1号)
2.采购项目品目: 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3.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拟采购的设备是为了满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道路的环卫保洁需求。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者其它法人(负责人)证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截图时间可以是招标文件开始售卖后的任意一天)5.提交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6.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7.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3)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1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8月21日起至2019年08月2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11楼110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08月21日至2019年08月27日止。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监察审计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