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相关的经营范围;(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投标单位具有绿化市容主管部门颁发的《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许可事项包括: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虹桥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314-167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9-2590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一:东片压缩车短驳;限价4742700.00元(SHXM-00-20190314-1670-001) 包件二:西片压缩车短驳;限价2993500.00元(SHXM-00-20190314-1670-002)包件三:拉臂车短驳 ;限价795300.00元(SHXM-00-20190314-1670-003) 包件四:垃圾外运服务;限价3212000.00元(SHXM-00-20190314-1670-004)包件五:餐厨垃圾清运;限价3150500.00元(SHXM-00-20190314-1670-005)包件六:生活垃圾减量费;限价4000000.00元(SHXM-00-20190314-1670-006)注:各包件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内容及要求,上述包件均为独立,分别进行投标、开标、评标并确定中标服务商。合格投标人可以任选一个或者多个包件投标.
5、交付地址:虹桥镇
6、交付日期:一年
7、采购预算金额:18894000.00元(国库资金:18894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3-28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4-04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必须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不接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适用)、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适用);2)法人代表授权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3-28 17:00:00至2019-04-04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申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现场提交资料齐全且缴纳标书费后,并经网上审核通过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审核,若网上报名通过后不带原件至招标代理公司进一步审核的,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4-23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4-23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闵行区华漕镇纪翟路2762号品尚广场5号楼3楼
2、开标地点:闵行区华漕镇纪翟路2762号品尚广场5号楼3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上网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1000元/包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合川路2885号A楼417室 | 地址:闵行区华漕镇纪翟路2762号品尚广场5号楼3楼 | |
邮编:201103 | 邮编:201107 | |
联系人:施敏斐 | 联系人:付春丽 | |
电话:54130308 | 电话:18601606679 | |
传真:54130308 | 传真:021-66167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