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莆田市木兰溪主干流感潮段保洁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9794400 |
195888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投标人具有劳务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提供安全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人需分别提供营业执照、劳务资质和安全许可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03-20 11:00报名截止时间:2019-04-04 11: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9-04-11 08: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04-11 08:30,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莆田市南北洋海堤管理处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白塘街1030号莆田市南北洋海堤管理处
联系人姓名:柯东明
联系电话:小柯、13859807825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406室
项目联系人:小王、小金
联系电话:0594-2211398、18950769235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