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生活垃圾与餐厨垃圾协同处理项目
2.项目编号:RHXMB-ZB-180100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生活垃圾与餐厨垃圾协同处理项目2.总投资:根据本项目立项批复,本项目总投资约195440.3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约186138.35万元。3.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3000t/d,日处理餐厨垃圾200t/d。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对项目进行分期建设,其中一期日处理生活垃圾2250t/d,日处理餐厨垃圾200t/d;二期日处理生活垃圾750t/d。连续四个运营季度日均入厂生活垃圾量达到设计规模90%时,启动二期建设,具体启动时间以实施机构北辰区市容委书面确认的时间为准。本项目生活垃圾焚烧要求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4.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模式运作。由政府方出资代表辰寰公司和中标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实施机构北辰区市容委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合同。项目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新建设施所有权和经营权归项目公司所有。合作期满,中标社会资本通过股权无偿转让的方式退出项目公司 。5.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合作期自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计。6.回报机制:本项目的回报资金来源为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运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垃圾焚烧发电,获得发电上网售电收入;通过处理餐厨垃圾,获得油脂等其他副产品销售收入;同时获得政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的垃圾处理补贴(按季度支付)。7.项目投融资结构及股权比例:7.1 项目投融资结构为降低项目融资风险,本项目资本金比例等于项目总投资的34%,以本项目立项批复确定的总投资为取值依据,项目资本金约66450万元。根据项目公司组建方案,本项目资本金由中标社会资本出资66%,约43857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辰寰公司出资34%,约22593万元。资本金以外的项目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其他渠道筹措。如项目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完成融资,视为中标社会资本违约事项,政府有权提前终止PPP项目合同。7.2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等于项目资本金,由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认缴。8. 股权转让限制:自本项目正式进入运营期起五年内,中标社会资本不能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五年后经天津市北辰区政府书面同意,可以转让其股权。受让方应满足股东协议约定的技术能力、财务信用、运营经验等基本条件,并以书面形式明示,在其成为项目公司股东后,确保项目公司继续承担PPP项目合同项下的义务。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否 | 195,440.39 | 垃圾处理服务 |
三、项目预算
195440.39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事业单位不享受该政策。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方法
1.供应商资格要求: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三个年度(2015、2016、2017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要求连续三年财务报表均为盈利,三年资产负债率均≤70%。3.业绩要求:申请人在国内至少拥有1个稳定运营2年以上(含)(2016年8月1日之前建成投产)且通过环保验收的工艺为机械炉排炉的处理规模1000t/d以上(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或PPP项目业绩。业绩认定标准:以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并进入运营期为准,需提供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及运营证明材料(运营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以下两种:环保验收证明、垃圾处理费结算凭据、电费结算凭据、业主出具的进入运营期的证明);业绩认定范围:只对申请人或其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直接或间接)子公司的业绩予以认定,其他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定。4.信用要求: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其他要求: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办发[2015]42号要求的除外)不能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六、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08-20到 2018-08-27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289624914@qq.com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 将报名材料(详见其他事项)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289624914@qq.com),审核通过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资格预审文件发送至报名所用邮箱。
七、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日期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09-11 10:00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一层会议室
3.资格审查日期:2018-09-11 10:00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钟伟、韩筱
2.联系电话:010-87235161,010-87235126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延吉道11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马先生:022-26392019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信瑞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87235161,010-87235126
十二、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资格预审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之日或资格预审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北辰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 北京国信瑞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 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其他事项
报名材料(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复印件;3.资格预审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十四、公告期限
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采购项目需求
天津市北辰区生活垃圾与餐厨垃圾协同处理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
资格预审报名登记表.docx
北京国信瑞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