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宁陵县环卫电动三轮车购置项目(二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宁陵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为陕西瑞珂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就该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宁陵县环卫电动三轮车购置项目(二次);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496000元;
2.3项目编号:商宁财采购【2018】061号
2.4采购范围:100辆环卫电动三轮车的购置。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自采购方通知供货之日起10日历天内。
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3、供应商资格: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自企业成立之日提供其相关财务状况材料);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3.1.5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①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3.2、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日之后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上面须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7月24日起至2018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1号楼1405室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3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②“3” 供应商资格规定须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按顺序装订,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 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1号楼1405室。
5.3 未按谈判文件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供应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陵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商丘市宁陵县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836823086
代理机构:陕西瑞珂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1号楼1405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5556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