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款方式采购中心可以接受:
A 、银行汇款
3 、银行汇款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款项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应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账户名义汇至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不受理以银行卡或其他方式的个人汇款。
4 、任何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中心将视其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5 、如无质疑或投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中心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清退手续;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
6 、投标保证金清退时,采购中心将按投标人的账户(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不受理以任何理由将投标保证金退至其他账户的业务。
7 、在办理清退投标保证金手续时,投标人需提供清退保证金往来收据: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不接受中标通知书;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 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的(包括资质证明、授权证明、业绩证明、检验检测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等)
十五、本投标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 (绥化市页面) 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六、采购人: 绥化市北林区农村环境连片政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赵海君 电 话: 0455-8316403 13836480577
十七、采购代理机构: 北林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北林区政府院内
邮 编: 152054
联 系 人: 李海军
联系电话: 0455-8315256
传 真: 0455-8315256
电子邮件: BLQZFCGZX@163.COM
北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 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