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正政采招【2015】73号
2.招标需求及控制金额:控制金额:90万元;采购需求见下表,详细技术参数需求见招标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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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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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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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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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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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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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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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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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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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A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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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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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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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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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沉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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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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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沉池、氧化沟(放空管堵塞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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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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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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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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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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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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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RO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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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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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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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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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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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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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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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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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控系统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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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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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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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件齐全。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3.4投标人需具有至少3个同类业绩。
3.5 近三年(2012、2013、2014年)财务报表。
3.6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报名及开标时必须到场。
3.7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3.8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2015 年 12月 15日至 2015 年 12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至 12:00 ,下午14:30至 17: 30。
4.2 发售地点: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处。
4.3 报名处联系电话:0396-8906606。
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必须打印不得手写,以上资料一并用档案袋密封加盖公章后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装入保密箱(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必须和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一致,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5 投标人报名时须向报名处另外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6 投标人报名时还须另外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套单独密封装订并加盖公章,用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7投标人报名时需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亲自到场,如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全部到场的,其报名申请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开标时查验招标文件购买收据,未能提供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