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就5吨后装式垃圾压缩车2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GZ2015045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5吨后装式垃圾压缩车2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并能严格履行本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专业从事车辆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公司
专业从事车辆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
且车辆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必须在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3.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2.发售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9日,09:30。
七.投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八.开标时间:2015年7月29日,09:30。
九.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4000.0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介绍信及领标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车辆制造厂家授权书(加盖厂家公章)
3.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邵先生许女士
联系电话:0575-82398111
传真:
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员及方式:王女士 0575-82925200、刘先生:13758566617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1.1、项目名称:商丘市睢阳区城区主次干道环卫清扫项目(二次)1.2、采购编号:商睢财采【20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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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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