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于本月(2021年5月)月初批准发布包括《有机肥料》(NY/T 525-2021)在内的153项农业行业标准。新的有机肥标准将替代旧的《有机肥料》(NY525-2012),于6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了有机肥料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适用于以畜禽粪便、秸秆等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经发酵腐熟后制成的商品化有机肥料。不适用于绿肥,以及农家肥等自积自造的粪肥和堆肥。
农业有机肥标准是规范有机肥市场,促进有机肥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新修订的《有机肥料》农业行业标准取消了强制性条款的规定,增加了产品腐熟度等安全性指标,明确了有机肥料生产原料分类管理目录,删除了对产品颜色的要求。与修订前相比,修订后的标准更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将对有机肥料行业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修订给垃圾堆肥农用开了一扇窗,标准第4.1条规定,“有机肥料生产原料应遵循“安全、卫生、稳定、有效”的基本原则,……禁止选用粉煤灰、钢渣、污泥、生活垃圾(经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除外)……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禁用类原料”。该规定意味着经过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垃圾堆肥有望被允许农用,同时也表明,餐厨废弃物、人类粪便堆肥是否能够农用?仍然是个问号!至于混合垃圾堆肥,呵呵,别想了!
标准全文下载: 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NY_T 525-20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