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3月29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了石河子市综合垃圾及废弃物处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项目投资预算金额4.41亿元,服务期30年。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以及医疗垃圾处理厂。
(1)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一座,设计处理规模900t/d,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规模600t/d,配套2×300t/d垃圾焚烧线和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工程再增加300t/d,配套1×300t/d垃圾焚烧线+1×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本期建设一期工程,预留二期工程扩建场地。
(2)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1座,日处理餐厨垃圾50t/d(1×50t/d),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合建。
(3)新建医疗垃圾处理厂1座,日处理医疗垃圾5t/d,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和餐厨垃圾处理厂合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1日10点30分。
本项目特别之处,是将医疗废弃物处置厂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联合建设,此举既符合经济利益要求,又能最大程度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可谓一举两得。
去年12月底,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以下简称《医废标准》)。该标准是我国首次针对医疗废物处理出台专项标准,将于2021年7月1日实施。
《医废标准》提出,鼓励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选址临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依托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和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物。
也就是说,国家鼓励如同本项目中的“生活垃圾焚烧”和“医疗废物焚烧”两厂联建项目,在医废与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合建的情况下,医废需经消毒处理后再和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如此一来,一则可以解决医疗废物产生量小,单独建设焚烧设施成本不合适的问题,二则便于后期监管。
另外,经过笔者查询,新疆石河子市选择将医疗废物处置厂和生活垃圾焚烧厂合建,是出于当地实际情况需要。
一、当地群众不满意目前的医疗废物处置方式。
据了解,目前石河子市尚未建成医疗废物、餐厨垃圾集中处置设施。(来源: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区域“十三五”环境同治整治工作方案)
第八师•石河子市官网发布的《关于举报编号210318660000010931信访回复》提到,有群众反映,石河子市长年用砖窑焚烧医疗垃圾,黑烟滚滚,臭味熏人,严重损害人民身体健康,严重污染环境。
石河子市医疗垃圾经统一收集转运至乌鲁木齐汇合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因该公司近期无法接纳外地医疗垃圾,师市在石河子市原六建材料厂砖厂附近临时选定了应急处置场所,对医疗废物进行就地焚烧处置。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要求处置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产生影响。
二、符合《八师石河子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
2020年2月,兵团第八师办公室和石河子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八师石河子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1年底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该《通知》特别提出,前端建立四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末端建立以焚烧发电及综合利用为发展方向的终端处理体系,打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有害垃圾处理渠道。同时,推进静脉产业园区建设,建成集生活、餐厨、医疗垃圾于一体的综合性垃圾处理园区,并投产使用。
关于鼓励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邻近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的问题,环卫科技网曾采访过业内专家,他认为,《医废标准》发布之前,一些已经建成的医疗垃圾焚烧厂,基本就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附近,比如海口市和三亚市的医疗垃圾焚烧厂。如今从整体看,把医疗焚烧厂建在垃圾焚烧厂附件是一种趋势,只要卫生防护距离达到规定要求,公众面临健康风险并不大。但地方政府仍需要做好科学宣传工作,确保周边居民正确认识此类废弃物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