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环保要求
修订后的标准对分拣中心的环保要求作出了更为全面的考虑。考虑到目前分拣中心的功能和工艺流程,将原标准中“应建有污水处理系统”删除,修订为污水排放应达到GB8978的要求,废水经无害化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应达到CJ343的要求。同时,增加了防尘、废气排放、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与处置的要求。
10.产品质量要求
修订后的标准增加了分拣后的再生资源产品质量要求,提出分拣后的再生资源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
11.管理要求
修订后的标准增加了对分拣中心的信息管理、企业内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和制度管理的相应规范要求。
12.绩效指标
修订后的标准增加了分拣中心的绩效指标,主要包括单位再生资源分拣量废水产生量、单位再生资源分拣量能耗、再生资源产出率,并在附录中对绩效指标列出了相应计算公式。
三、修订后标准更关注哪些方面
1.更加关注分拣中心的环保要求与规范管理
修订后的标准更加注重分拣中心的环保要求。对分拣中心的废水处理、降噪、废气排放、防尘、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的管理进行了分别规范,尤其是绩效指标的提出,以可量化的指标对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的分拣加工能力和节能降耗水平进行进一步评价。
同时也更加注重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管理,需满足最新国家标准要求。特别在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方面,新增了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要求,提出应建立环境污染预防机制和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要求。
2.更加关注对生活垃圾分类后低值可回收物和的城市固废综合处置的承接功能
修订后的标准更加注重分拣中心对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的促进作用,在范围中新增了废旧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废木材等市场价值较低的再生资源品类,新增了综合型分拣中心的定义和设计要求,同时在专业型分拣中心的分类中增加了废玻璃、废橡胶、废旧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废木材的相关设计要求,而原有标准中只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和废塑料的厂区面积和分拣加工能力提出了相应要求。
修订后的标准中针对生活源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的厂区面积和分拣加工能力进行了适度放宽,目的是让更多服务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分拣中心进入绿色分拣中心培育工程中,更广泛地发挥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公共服务功能。
3.更加关注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修订后的标准在规划设计中提出了宜以区、县为单位,根据当地再生资源产生量及回收量规划具备相应处置能力规模的分拣中心,这一要求与当前以区县为单位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相关工作要求相协同,也符合再生资源行业流通特性和运输半径要求,为分拣中心的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
修订后的标准核心内容之一是对专业型分拣中心和综合型分拣中心分别提出了厂区面积、分拣加工能力和单位面积产能的量化指标,这一系列指标是在全面调研和科学计算基础上,对南北差异和城市类别进行了平衡,提出了适用性和科学性指标。尤其是单位面积产能指标的提出,为行业内首次,对政府和企业进行分拣中心的规划和设计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四、标准宣贯工作计划
下一步,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将配合商务部有关部门,通过技术答疑、线上培训、线下宣贯、咨询辅导等方式,为各级商务部门和相关单位、企业提供标准的技术服务,在全国培育一批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示范项目,全面提升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附件:《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标准修改内容前后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