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及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提高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企业、施工单位和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和大气扬尘污染,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城市环境,安徽省淮北市城市管理、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五部门于2021年2月8日至12月28日不定时开展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工地扬尘集中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此次集中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整治重点主要是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中存在的抛洒滴漏、未经核准或已经核准但未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输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车体带泥、未密闭运输,以及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和散体物料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组织“黑车”(无资质的运输企业和个人)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超速、闯信号行驶、私自改装、假牌假证、闯禁区、故意污损遮挡号牌以及尾随盯梢,威胁恐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未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皖环发〔2019〕17号)标准执行的。
集中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行属地管理,坚持“谁辖区、谁管理”的原则。相山区主城区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工地扬尘联合执法由市城管支队组织实施。濉溪县、烈山区、杜集区分别由县区城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自辖区内的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工地扬尘实施联合执法。市城管支队负责对县区联合执法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要建立联合执法、源头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治理成果。坚持严格规范、文明理性执法,加强部门协作,注重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的统一。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坚决杜绝因执法不规范、方法不当引发群体事件和媒体炒作。对防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作者单位:安徽省淮北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