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晚间,扬子新材(002652)公告称,公司于2月9日与甘泽豪、朱超德、李鹏、重庆进厚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扬子新材拟由其或其指定控股子公司,通过协议方式受让甘泽豪、朱超德、李鹏持有的滨南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滨南股份”)股份。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滨南股份51%股份,对应5483万股。
据悉,滨南股份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为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鹏,注册地址为重庆市,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园林绿化管护、设计、施工,城市生活垃圾清运、转运、处理和处置(含餐厨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等等。
扬子新材是一家专业从事功能型有机涂层板及其基板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有机涂层板系列产品及其基板产品,主要用于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及家用电器的生产。
甘泽豪、朱超德、李鹏、重庆进厚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滨南股份38.07%、21.77%、21.19%、18.97%股份。其中,持股最多的甘泽豪是1995年出生的90后。
根据协议,各方将按照滨南股份2020年经审计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之12倍计算确定滨南股份的估值,初步估值为3.22亿元。如果按此计算,1995年出生的甘泽豪持股估值超过1亿元。
滨南股份原股东承诺,以2020年为基准,滨南股份2021年、2022年、2023年三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年均不低于25%。
扬子新材表示,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完成,滨南股份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份收购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测算。本次股份收购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