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个案例中,共涉及14个省市和自治区。其中,山东、山西和江西省各有4个、3个和2个垃圾焚烧违法情况上榜,其他地区各有一个。
这些违法行为中,只有一家公司两度上榜,为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该公司在2020年第一季度因受疫情影响,自动监测设备故障后无法及时维修,造成焚烧炉标记“CEMS维护”的时间超过30小时。当地部门决定要求企业限期升级自动监测设备,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在去年2020年第三季度,该公司又因炉温低于850℃“烘炉”期间投加垃圾,被认定属于“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企查查显示,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为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为深交所创业板A股上市公司,证券简称“科融环境”。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5.26亿元、5.13亿元和2.7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75亿元、1013万元和-3423万元。
以上案例中,包含上市公司旺能环境(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两家企业,分别为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和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全部为旺能环境全资孙公司。
其中,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因“在2020年1月6日12时,烟尘折算浓度显示超标,企业将相应时段虚假标记为‘CEMS维护’”,被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处以16.2万元罚款。
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在2020年因为1号焚烧炉标记“CEMS维护”的时间超过30小时,被当地部门责令整改。
所通报的违法行为中,最高处罚额度为20万元。
在第二季度违法行为通报中显示,江西景圣环保有限公司在温低于850℃时向焚烧炉投入垃圾,并将自动监测数据标记为“烘炉”;在炉温高于850℃且焚烧垃圾时,将本应标记“启炉”的时段标记为“烘炉”。当地部门以“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为由,处以20万元罚款。
另外,定州市瑞泉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因为在2020年1月4日,2号炉炉温不达标;1月7日1、2号炉炉温不达标,分别被处罚4万、7万、9万元,共计20万元。
去年6月19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从2020年7月1日起,垃圾焚烧厂因污染物排放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的,核减或暂停拨付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
其中还提及,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自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电网企业应将其移出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因前述规定被移出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自移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纳入补贴清单,移出补贴清单期间所发电量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