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们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省委在谋划十四五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中提出了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主题主线和宏大目标。11月24日,全省召开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现场会,袁家军书记提出要围绕全域美丽的总目标,全面实施新时代美丽乡村“六大行动”。行动之一,就是要以“绣花”功夫抓细农村环境长效管理,以“标兵”姿态抓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以“园丁”精神抓好美丽庭院建设,打造秀美乡村。我曾比较长一段时间在市地党委和政府工作,直接参与了当地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并一直关注美丽乡村的建设。到省政协任职以来,又连续三年参与“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级政协联动专项集体民主监督的组织工作。可以说,对于垃圾分类工作,我是既是亲历者、实践者,也是推动者。通过这些年的亲身经历和周边环境的变化,我对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有一些体会和感悟。从实践看,下一步的农村垃圾分类和美丽乡村建设,要从几个方面努力。
一、要更加注重提升分类质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浙江农村垃圾普遍实行“四分四定”,农民讲的更简洁明了,叫会烂和不会烂,这是浙江农民的智慧,目的是要推进源头减量,严抓源头分类质量。要通过源头分类管控和分类意识培养双管齐下,推进垃圾分类精准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全覆盖,最大限度地把易腐、有机的垃圾,留在当地,既减少垃圾易地长途运输和处理量,又可以通过科学处理,变废为宝,增加用于农田的有机肥。这是一举多得之举,需要在技术、工艺和制备上要进一步突破和标准化。
二、要更加注重法治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实行垃圾分类,是一场涉及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生活习惯的变革。要实现这样的深刻变革,必须依靠制度和法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实行垃圾分类,必须总结经验,加强制度建设。当前,省人大常委会正在制定《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11月30日还到省政协与有关委员开展了立法协商,听取委员意见建议。大家认为,通过地方立法建立垃圾分类的长效工作机制,是深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的关键举措,完全符合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在法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相信这部《条例》的出台实施,必将有效推进垃圾分类处理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要更加注重推行新技术新业态,提高垃圾分类处理能力。要在大力推广“四分四定”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垃圾分类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努力让垃圾分类更有生命力,发挥出更好效益。一要加强科技攻关,鼓励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联合攻关,加强垃圾治理技术研发应用,积极发展一批垃圾处理终端示范工程,打造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先行示范区。我知道,省科技厅近年来已安排了项目资金。二要探索垃圾分类处理新机制,积极探索第三方服务,推行“政府主导、公开招标、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第三方服务物业管理模式;引入市场化机制,通过市场竞标让环境服务公司承担日常运作,乡镇、村级抓好管理,彻底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易反复、常反弹”的困扰,提高处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刚才,长兴公布垃圾分类“”两零一全”标准体系的做法值得推广。三要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树立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的理念,推动资源化回收利用产业体系建设,降低资源消耗,提高废弃物再利用水平。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理等常态监管,规范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创新“互联网+回收+处理”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有机衔接,推动资源梯次循环利用发展。鼓励各级农合联积极参与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健全以环境合作社为基础、环境服务公司为主导的多方参与、利益共享的环境服务体系。四要推动数据赋能,加快打造全省生活垃圾治理数字化平台,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线上线下融合的垃圾分类管理服务体系,通过“互联网+”模式,实现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环节的全过程信息化管控和可追溯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宁海大佳何镇在这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几个月前我到现场作过考察,最近引起中央党校的关注和总结推广。
四、要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努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的一体化治理。城乡一体化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这要首先从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做起。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我省这几年已经重视这方面的改革创新,并在地方立法上准备作出方向性、原则性的制度安排。我个人认为,这方面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统筹推进力度。一是树立城乡统筹的垃圾分类治理理念。从国家整体推进垃圾分类治理战略的角度看,需要打破地域和城乡的界限,主动构建城乡统筹的垃圾分类治理理念,通过制定法律和出台政策,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城乡和区域之间的联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一套科学系统有效的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二是建立统一的垃圾处理领导和治理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统一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领导体系,探索制订城乡统筹的垃圾分类治理规划、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实施标准和实施方案,实现城乡管理模式一体化、城乡财政预算一体化、城乡环境卫生检查考评一体化。三是构建城乡统筹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布局。要结合“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按照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将垃圾处理场所选址和用地纳入总体发展规划、环境与卫生专项规划及区域性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实行规划先行,确保统一布局。要按照“适度集中、连片处理、区域共享”原则,规划建设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站点,整合一些小规模处置设施,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统一管理、优化配置、共建共享。当然,在统筹一体的前提下,也要充分考虑农村分散居住和农业生产生活特点,做到能统则统、宜分则分。
五、要更加注重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建的核心引领和政治保证作用。我们在调查研究中发现一个现象,相对城市而言,农村垃圾分类水平更高些。这除了农村人口流动少、相对稳定外,根本的是农村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比较健全、坚强有力。所以,我们建议要大力加强城市社区的党组织建设。从现实看,生活垃圾分类的成效好坏是很能考验基层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和执行力,也是很能验证基层党建引领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善治体系的。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前端源头分类水平的高低,通常决定了这个村庄垃圾分类处理的好差。源头减量、准确分类、定点投放,这些都是村民的个体行为,也是垃圾分类处理的难点、痛点所在。因此,要发挥德治的教化作用,用道德规范、美德感召、情感认同来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要发挥法治的约束作用,制定奖惩机制,用村规民约来规范村民的行为;要发挥自治的监督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和村自治组织规范性建设,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垃圾分类的参与者。今年的村级换届已经顺利完成,要加强新任干部的培训,提高基层领导和治理能力。
这三年,我们长三角三省一市政协连续开展环境污染防治联防联治机制落实情况的联合民主监督,我们陆续走了三省一市的不少农村,欣喜发现两省一市后农村环境和垃圾分类工作力度很大、广大农村环境面貌发生了十分喜人的变化,积累了许多很有特色的有益经验和做法。这次高层对话峰会,是一次难得的互学互鉴的平台和机会。大家要畅开思想、不吝赐教、互相启发、共同提高,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长三角三省一市是我国发展基础最好、制度环境最优、竞争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决不能辜负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待,在高质量、绿色发展、一体化化方面,为美丽中国贡献力量、做出样板。长三角地区的广大农村应当成为这个区域最为美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