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鹤立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下载: 汤原县鹤立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通过电话联系后可到汤原县鹤立镇永安街和文化路交口处汤原县鹤立镇人民政府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即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各个村屯。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汤原县鹤立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地址:汤原县鹤立镇永安街和文化路交口处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594542566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汤原县鹤立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