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垃圾分类与分类习惯。
垃圾分类成功实施后,法律设定的行为规范演化为居民产生垃圾的一般行为规则,也就是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垃圾分类投放只是垃圾分类习惯的一个重要内容,垃圾分类习惯还包括了减少垃圾产生的生活方式,即购买减少生活垃圾的产品和服务,不过度、奢侈消费。为此,不能将分类投放习惯等同于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进一步,居民下意识地绿色消费,减少垃圾产生,即使居民没有养成分类投放习惯,也不否定其养成垃圾分类习惯。我国法律构建了“混合垃圾多付费”的收费制度,也是将居民从分类投放“几万种生活垃圾”的社会成本投入和行为约束中解放出来的一个立法创举。
四、垃圾分类的难点和价值
污染治理活动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迟滞于其他污染治理。我国污水处理市场已经发展了近20年,同期探索的垃圾分类近年才进入强制实施阶段。那么垃圾分类的难点到底在哪里?答案很简单,生活垃圾属于遍布于各个生活区域内的数万种固体废弃物,其很难做到如污水管网一样的方式进行收集,不减量、不分投势必加重后端清运、处理成本,超出环境承载容量污染环境。减量和分投的社会价值是显而易见的。
垃圾分类的价值在于,不仅大大降低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成本,引领居民生活方式改变,也会降低生态承载压力和财政支出负担,引领生产流通领域技术工艺革新,减少碳排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五、垃圾分类的经济规律
《固废法》在生活垃圾萌芽(生产、流通)阶段就开始规制,产生环节(生活消费)设定单位和居民的垃圾分类义务,规定后端环节清运、处理要求。这里面的经济规律是什么呢?
我们认为,垃圾分类的经济规律和污水处理没有根本区别,关键在于遵循垃圾分类的特征,通过一定的收集方法量化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并按照分类投放质量计量收费。难点在于,如何构建低成本、高效率的量化和识别方式,并降低收运、处置成本,这一点区别于污水处理通过铺设管网就可以做到简单收运。
纵观垃圾分类成功的国家和地区,垃圾分类的量化和识别方式主要分为两种:桶装计量和袋装计量。桶装计量以欧美地区为主,该种方式适宜于居民方式较为分散;袋装计量以东亚地区为主,适宜于居民较为集中。是否有第三种高效率、低成本的量化和识别方式,且有助于降低收运、处置成本,有待于实践创新。
以上,我们从法律和政策角度,对垃圾分类概念、特征等进行了学理解释,希望有助于主管部门、业界、居民正确认识垃圾分类制度,将垃圾分类法律规则转变为自觉行为习惯,推动垃圾产业健康、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