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出台的《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因地制宜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有效治理农业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村工业垃圾等,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全国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近年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向好,水生态治理成效明显,内部环境整洁有序,外部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已经成为历史,村容村貌改善“看得见、摸得着”。然而,农村垃圾治理还面临不少问题。
一、农村建筑垃圾增多
部分县(市、区)的农村正在进行大拆大建,存在建筑垃圾乱堆放、清理不及时及村庄灰尘较大等问题。目前,在美丽乡村建设进程进一步推进的过程中,部分偏远山区的农村也开始了美丽乡村建设,由于交通条件不发达,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无法及时到达村中运走村里的建筑垃圾,导致部分村庄的建筑垃圾只能统一堆放在运输点。
二、经济发达外来人员管理难
部分发达地区农村外来人员过多,在进行垃圾分类管理进程中,人员管理的难度较大。如萧山区、温岭市等经济发达区域,外来打工人口占村中人口比例较大,在管理过程中,村庄财政、人力等方面力量都有明显的不足,在推进垃圾分类、生活污水治理等过程中,对外来人口的管控力度上明显存在短板。
三、部分村民生活方式改变难
部分贫困山区的农村,村中人口较少,且几乎是留守老人和儿童,老百姓看重眼前个人利益,理解支持程度不够,环保意识不足,有的群众在涉及自家附属建筑拆除、改水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时,以种种理由拖延或阻挠工作开展,影响工作进度,且乱扔垃圾等生活陋习依然存在。同时,这类村庄的发展受到的限制较大,村集体经济有限,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分类等方面投入有限,普及力度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