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随着我国乡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随之而来的垃圾污染问题也日益严峻,个别乡村已经发展到“垃圾围村”的地步:小编国庆假期回到农村老家,发现记忆中“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村庄,如今却在村子角落、房前屋后、田边路沿堆放着废物垃圾,这些垃圾不仅令村庄的环境变差,还污染着湖水和河水,对农作物和牲畜的健康也造成不良影响。
“垃圾围村”成为乡村环境治理的一大顽疾,凸显出乡村垃圾治理之困,已然成为乡村振兴工作中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启了我国的垃圾分类强制时代,然而在取得显著成效的背后是上海市政府高额的财政投入和强大的行政推动。发达城市的垃圾治理经验并不完全适用于我国广大的乡村地区,乡村地区更需从自身实际出发,探索因地制宜的垃圾治理模式,但目前对此问题的认识仍十分不足。
首先是中端运输管控力度较小、后端处理技术单一。虽然地方政府部门有设置不同类型的垃圾运输车,但许多乡村均有中端的混运现象。即便在部分村庄开始实施垃圾分类,但垃圾运输车收集垃圾时,还是采取混装模式,有关部门对此也尚未采取有效措施。此外,垃圾后端处理技术以焚烧和填埋为主,这类处置范式不仅会给大气环境造成污染负担,也无法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目标。
其次是非正式回收途径虽然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但回收种类不全,可持续性较差。在乡村地区,废品回收等非正式回收途径发挥作用,为大量可回收垃圾的回收利用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这种非正式回收途径是以市场为导向的有选择的回收,对象大多是高价值的回收物,如纸板、塑料瓶等,而对于一些低价值回收物如玻璃、陶瓷、泡沫等回收利用率则比较低。因此,村民大多将其混入其他垃圾中,被运送到垃圾中转站进行压缩,之后直接进行焚烧或填埋,引起浪费和污染日益加重。
最后是以政府主导垃圾治理为主,市场、社会组织参与能力较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出台以后,地方政府积极行动,但受限于工作以公共服务为突出特点,存在执行效率低下、形式主义难除的弊端,不能发挥出市场、社会组织乃至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同时由于乡村地区垃圾治理整体发展水平以及社会关注度、居住密度等影响,网格化管理、红黑榜、清洁银行等创新型探索在整个垃圾治理闭环中发挥的作用有限,且大多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