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样式)
填写说明:
1.批准转移决定文号: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出的批准转移决定的文号。
2.应急联系电话:能够协助处理运输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单位电话。可以是移出人的电话,或是移出人委托的应急处置服务机构的电话。
3.填写危险废物移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填写危险废物承运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转移危险废物采用联运方式的,可填写多个承运单位,可增加附页。
5.填写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6.危险废物移出人声明;移出人经办人填写移出日期、运达地点并签名。
7.承运人须知;承运人经办人填写承运单位名称、运输日期、车(船)型、牌号、营运证件号、运输起点、路径、运输终点。如果有更多的运输单位,可增加附页。
8.接受人须知。接受人经办人应核对拟接受的危险废物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无重大差异的在“否”的“□”内打勾(√);存在重大差异的在“是”的“□”内打勾(√),并在“数量”“形态”“危险特性”或“其他”的“□”内打勾(√),选择“其他”的,应简要描述;接受人处理意见可在“接受”“拒收”或“其他”的“□”内打勾(√),选择“其他”的,应简要描述。接受人经办人填写接受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号、接受日期并签名。
9.由移出人经办人填写危险废物名称、类别、废物代码、形态、危险特性、包装、数量及移出量。危险废物名称和代码使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名称和8位废物代码。
10.由接受人经办人填写利用处置方式及接受量。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方式包括:R1作为燃料(直接燃烧除外)或以其他方式产生能量,R2溶剂回收/再生(如蒸馏、萃取等),R3再循环/再利用不是用作溶剂的有机物,R4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R5再循环/再利用其他无机物,R6再生酸或碱,R7回收污染减除剂的组分,R8回收催化剂组分,R9废油再提炼或其他废油的再利用,R15其他。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铬渣)处置方式包括:D1填埋,D9物理化学处理(如蒸发,干燥、中和、沉淀等,不包括填埋或焚烧前的预处理),D10焚烧,D16其他,C1水泥窑共处置。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铬渣)其他方式包括:C2生产建筑材料,C3清洗(包装容器)。医疗废物处置方式包括:Y10医疗废物焚烧,Y1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处理,Y12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处理,Y13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Y16医疗废物其他处置方式。铬渣的利用处置方式包括:G21干法解毒,G22湿法解毒,G23烧结炼铁,G24生产水泥,G29其他。
附表2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