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10月12日,深交所上市公司富春环保发布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称于当日收到的《关于同意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批复》(洪国资字〔2020〕126 号),原则同意水天集团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富春环保控股权。收购完成后,南昌市国资委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告称,本次交易前持有富春环保34.05%股权的通信集团,于今年7月27日与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天集团”)签订了关于富春环保的股权转让协议,拟向水天集团转让所持有富春环保的177,242,9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尚未注销的股份)的 19.94%。
交易后,水天集团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即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资料显示,水天集团为与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者受南昌市国资委管理。通过本次交易,南昌市国资委也将成为富春环保的实际控制人。
富春环保的主营业务包括固废处置、泥污资源化回收利用、热电联产等。去年6月,富春环保联合光大国际预中标杭州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处置PPP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3.8亿元,日处理垃圾1500吨,中标处理费180元/吨,成为当年垃圾中标价之最。
根据富春环保今年8月17日发布的半年度公告,报告期内,企业营业收入19.55亿元,同比提升15.71%;归母净利润1.19亿元,同比降低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