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0〕3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我们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国家要求的各项目标任务。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源头治理、强化科技支撑、强化共建共治,紧盯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重点环节,通过禁止一批、限制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有序禁限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制度。到2020年底,按照国家部署,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底,禁限范围有序扩大,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有效推广,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显著提高,培育和推广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塑料污染防治典型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福州、厦门等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使用部分塑料制品政策。
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要求,明确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时间表,分阶段、分地区、分领域有序禁止、限制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主要任务进度表见附件)。
1.加强对禁止生产、销售有关塑料制品的监督检查。开展塑料购物袋、乙烯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对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等开展执法工作,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组织对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的企业产能摸排,引导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等工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工信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旅厅、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以下工作均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认真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要求,加大禁止“洋垃圾”进口监管和打私力度,确保“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落实到位。(省生态环境厅、福州海关、厦门海关按职责分工)
2.禁止、限制使用部分邮政快递业塑料制品。邮政管理部门制定出台三年实施方案,开展邮件快件包装规范化建设,督促主要品牌寄递企业加大支持和配合力度,推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鼓励使用环保可降解型包装,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实现邮政快递行业包装物减量化和再利用。(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3.加强对零售餐饮等领域禁限塑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商品零售场所、外卖服务、各类展会活动等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的监督管理。推动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加强景区景点餐饮服务禁限塑的监督管理。加大餐饮行业禁限塑监督管理力度,引导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产品替代并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文旅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推广应用替代品和模式
1.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发布一批可降解塑料绿色设计产品名单,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根据国家部署,在重点领域征集新产品模式,积极争取国家示范试点。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每年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动塑料包装源头减量,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省商务厅、工信厅、发改委、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技术创新发展。鼓励全生物降解塑料替代产品的研发和推广,推动塑料制品和替代品产业化、绿色化。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培育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加快推动绿色设计平台建设,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可降解塑料产品及生产企业申报绿色设计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示范企业。(省工信厅、发改委、科技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推广应用替代品。组织开展绿色商场创建,促进绿色消费。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厅等场所推广环保纸袋、布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包装膜(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餐饮、娱乐、住宿等服务性企业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可以重复使用和再利用的产品,不得无偿或变相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列入国家禁止、限制的塑料用品。餐饮外卖等行业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植物纤维餐具等生物基、可降解替代产品。推广科学合理使用农用地膜等农业投入品,在重点覆膜区域结合农艺措施规模化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省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