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常熟浦发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一、存在的问题:
1.个别操作票使用不规范;消防设施检查不到位。
2.飞灰暂存库地面防渗效果较差、无抽气负压仪、无氨气监测仪。
3.活性炭无备用输送线路、未采用防爆灯具。
4.卸料平台区域设有餐厨垃圾协同处置设施、脱硝耗材投加区及检修区域、功能复杂,车辆卸料区域空间受限;平台管理人员配置薄弱,栈桥路面坑洼积水。
二、整改意见:
1.按照电力安全规程规范使用操作票,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厂标识标志标准》CJJT270-2017、《垃圾发电厂危险源辨识及评价规范》DLT1843-2018等规范要求补充安全标示牌、警示牌,进行危险源辨识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2.按照“三防”要求进一步完善飞灰暂存库地面防渗、车间负压仪、氨气监测仪等措施;
3.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137-2019完善活性炭备用输送装置,并完善防爆灯具配置;
4.需对垃圾栈桥路面进行修复,加强垃圾栈桥密封;建议清理卸料平台修理区,加强平台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5.CEMS维护需严格执行HJ75、HJ76标准,规范填写维护记录。
(6)太仓协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一、存在的问题:
1.现场检查时有垃圾运输车辆尾部拖挂垃圾现象。
2.栈桥未密闭,道路标示不清晰,无安全防护设备及标示。
3.垃圾池负压不明显,卸料门有破损情况;卸料门围挡破损,护板断裂处用钢板垫高加固,垃圾车存在卸料安全隐患。
4.启动燃烧器及辅助燃烧器功率设置配比需完善。
5.飞灰暂存车间的大门未及时关闭,飞灰留样管理不规范。二、整改意见:
1.加强垃圾车辆的管控,优化车容车貌,建议垃圾车进出厂实行双秤计量。
2.平台与栈桥连接处建议改装自动快开门,栈桥加装限速标示及凸面镜,确保车辆安全。
3.对破损卸料门、卸料门围挡进行修复,杜绝安全隐患。
4.启动燃烧器及辅助燃烧器需满足焚烧炉启停炉的技术规范,按照新版焚烧厂等级评价要求完善功率配置。
5.强化飞灰暂存车间的大门管理,防止异味外逸;进一步规范飞灰留样管理。
(7)昆山鹿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一、存在的问题:
1.垃圾池爆仓严重,两侧垃圾池卸料门均无法正常使用。
2.现场检查发现垃圾运输车辆跑冒滴漏较为严重。
3.垃圾栈桥未密闭,道路标示不清晰,无安全标志标示。
4.卸料平台异味严重,卸料平台管理人员配置薄弱,无垃圾车卸料期间垃圾池门敞开。
5.CEMS的日常维护不到位。
6.现场标示缺失,检修通道有杂物、环境待改善。
7.全厂热控人员配置不足。
8.飞灰暂存间缺少排风处理装置。
9.全厂较多位置应急指示灯失效。
二、整改意见:
1.加强与主管部门联动,强化垃圾池调度管理,保持垃圾池正常循环。
2.加强垃圾车辆的管控,优化车容车貌。
3.垃圾栈桥密闭处理,栈桥道路交通标示需重新划定,栈桥转弯处加装凸面镜,设置车辆限速标示。
4.加强卸料平台管理,无车辆卸料期间应保持卸料门关闭;卸料平台加装异味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加强卸料平台管理人员配置,卸料期间确保有管理人员指挥,强化平台指挥人员安全意识,建议增设人员防坠落安全措施。
5.加强对CEMS运维单位的管理,明确工作规范和定期维护的具体内容,不能以包代管。
6.按《生活垃圾焚烧厂标识标志标准》CJJT270-2017等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标记标识(包括车间、设备名称及安全警示,地磅及栈道附近限速标记等),安全管理全覆盖。加强检修工作的管理,做到工毕料尽场地清,落实工作票的职责,正常巡检通道上严禁堆放杂物,妨碍运行人员的检查。
7.加强对热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同时做好热工人员的储备。
8.按规范设置飞灰暂存间的各类环保设施、设备。
9.加强消防应急器材的管理维护,可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检查和修复。
按照通告关于本次的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说明,各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将于6月底前必须完善活性炭、石灰、螯合剂自动投料和计量装置,9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整改方案在6月底前分别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