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治理的历史是人类生产生活的缩影。生活垃圾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产物,反过来又制约人类生产生活。生活垃圾治理本身就是人类不可或缺的日常的生产生活活动之一,需要讲究方法。工业经济时代,生活垃圾具有量大质异和废弃性、资源型、污染性、社会性等特性,更需完善的治理方法来指导妥善治理。
生活垃圾治理历史的最大事件当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出台和二次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生活垃圾治理的“法治”奠定了基础。同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立法理念的演变体现了生活垃圾从管理、处理到治理的演变,说明了生活垃圾治理污染防治、妥善处理和妥善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995年,出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试图解决垃圾垃圾污染问题。2004年,第一次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试图解决垃圾堆积如山的问题。直到2020年,第二次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才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处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才指明了“生活垃圾治理”方向。
生活垃圾治理存在许多对立议题。为求善治,需要处理好“法治”与“人治”、“物”与“人”、“推行”与“实施”、“管理”与“治理”、“末端”与“全程”、“垃圾产生”与“垃圾处理”、“处理方法”与“处理体系”、“设施建设”与“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与“生活垃圾处置(2020年版固废法定义填埋、焚烧为处置方法)”、“垃圾处理服务供给”与“垃圾处理服务需求”、“公益”与“私利”、“效益”与“公平”、“城市”与“乡村”、“行政区划内”与“行政区划外”、“政府”与“社会”等对立议题的统一。否则,便会出现过“垃圾围城”、邻避事件、看客心态、眉毛胡子一把抓、以偏概全、损公肥私等问题。
近30年来,生活垃圾治理艰难前行,遇到的第一个严重问题是“垃圾围城”“垃圾未存”。因历史原因,政府部门既是生活垃圾的管理者,又是生活垃圾的处理者,这种统管的惯性影响至今。生活垃圾及时处置就成为政府管理生活垃圾的头等目标,正因如此,“立竿见影”的填埋、焚烧处置方法便成为政府主管部门的首选。但遇到的头疼问题是,虽然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填埋、焚烧处置设施建设,但就是处置设施的建设速度跟不上生活垃圾产量的增速,“垃圾围城”“垃圾围村”不绝于耳。
近30年来,生活垃圾治理遇到的第二个严重问题是邻避事件。2009年“番禺风波”是个标志性事件,这是一起因焚烧处置设施选址引发的群众关切、反对及至抵制焚烧选址群体性事件。负面效果是迟滞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正面效果是提升了政府和社会对垃圾治理重要性的认识。当前,生活垃圾治理已经找到了抑制邻避效应的方法:建设垃圾处理园区、严格遵守选址原则和方针、对周边区域给予利益补偿等。
近30年来,生活垃圾治理遇到的第三个严重问题,也是急需解决的难题,是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尤其是源头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投放已经写进2020年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势必普遍推行。办法是建立健全分类推行办法,把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当成推行社区自治和社会自治的抓手,贯穿落实固废法提出的“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原则,尤其要在“因地制宜”“简便易行”上下功夫,唯有如此,才能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生活垃圾治理的历史可用一句话概括:农业经济时代以土地回用和家禽喂食为代表的“生态自然处理体系”,工业经济时代以工业化、智能化、集约化、良性互动为特征的“生态工业处理体系”和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尚未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