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违规将自身应承担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铭牌制作费用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借用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垄断铭牌制作业务并收费敛财。
经查,2009年6月,原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印发《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规定“县级以上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工作,备案登记管理的具体工作可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建筑起重机械,向产权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书和产权备案铭牌”。根据该文件规定,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原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工作,并从2010年起将产权备案铭牌制作业务交由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承接。此后,该协会一直据此垄断全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铭牌制作业务,并以“安全用具检测费”名义收费敛财。目前铭牌制作收费标准为70元/块(成本约为20元/块),且未对外公示。据统计,仅2016年7月至2020年6月,该协会收取此项费用共计76.09万元。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将政府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应当承担的费用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借用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垄断铭牌制作业务并收费敛财,违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严禁政府部门将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严禁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借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等规定。
四、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财务管理极为混乱,违规为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及个人报销大量款项,有关单位和人员大肆挥霍、侵占社团资产。
经查,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财务管理极不规范,所有会费和业务收入、除工资以外的支出基本都通过现金进行,所有记账凭证无支出依据、无报销明细,不如实报告主要业务收入情况,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有关方面依法检查调取的账面数据,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该协会共收取会费、业务培训费、技术咨询费、安全用具检测费等达1342.74万元,以管理费用、业务活动成本等名义列支982.96万元。根据初步掌握的证据,该协会大量支出用于为原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现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报销办公用品、招待用酒、节日福利以及走访上级单位所用礼品等费用。如,2020年1月,该协会为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报销年终工作总结宣传片拍摄制作费用24.39万元。此外,该协会另有大量支出异常、去向不明。
从督查情况看,山东省潍坊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协会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清理违规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等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彻底,在政策执行中搞变通、打折扣、做手脚,监管流于形式,严重侵害了企业利益,严重影响了当地营商环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相关问题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反映出一些政府部门在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中,利益链条依然牢固,变换手法巩固、维护甚至扩大既有利益格局的惯性依然很大,一些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依然突出,外部监管和内部治理仍然存在漏洞。
各地区、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把保市场主体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保就业、保基本民生,坚决清理违规涉企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要求。要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收费源头治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严格约束收费行为,同时进一步落实落细部门监管职责,加大对违法违规收费的查处力度。要加大职业资格许可认定、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清理力度,防止改头换面、死灰复燃,切实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山东省政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正在组织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和全面整改。国办督查室将密切跟踪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