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是改善生活垃圾处理效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必要途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中要求到2020年底,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为达到这一要求需要解决两个基础问题,一是确定合理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目标,二是选择实现上述目标的科学途径,即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工作重点。要制定科学的分类目标与工作策略,首先要准确掌握城市生活垃圾源头排放规律,评估生活垃圾的资源化潜力。针对上述问题,本研究以深圳为例,在不同生活垃圾源头排放规律调查的基础上,解析城市生活垃圾物流,分析生活垃圾资源化的现状、潜力、目标和实现路径,为类似城市制定配套法规、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提供参考。
本次研究的数据来自于课题组的大量实地调查和管理部门的统计。2017年底课题组实地调查了30个居住区的垃圾组分;2018年获得了全市各区共413名志愿者对自己家庭的有效统计数据,调查了典型餐饮企业垃圾的产生情况;2019年先后调查了6个居住区(包括371人的有效入户调查数据和封闭小区采样调查)、3个企事业单位(小学、大学城、城管局)、3个公共场所(购物中心、道路、公园)的垃圾产量与组分,并收集了城管部门、垃圾分类事务中心、商务部门等对各类生活垃圾收运量、再生资源回收量的统计数据,完成了对全市再生资源系统的调研和分析。课题组还持续调查了近几年全市生活垃圾收运量和末端处理设施的垃圾组分,对深圳市生活垃圾源头产生和垃圾流向进行了整理总结,并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提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政策建议。
1、生活垃圾源头产生情况分析
深圳市生活垃圾2018年源头总产量为26037t/d,根据实际调查和文献调研对其中主要产生源如居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单位、绿化垃圾、大件垃圾、果蔬垃圾、商业区、学校、宾馆、景点、机场、火车站的生活产量估算如表1所示。上述统计的产生源占总量的90%,其他未纳入统计的产生源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97t/d,可以看出,居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量最多,约占总量的55%,其次为工作场所、餐饮企业产生的生活垃圾,分别总量的16%、11%,这三者合计达到82%,再加上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和果蔬垃圾,前六大类垃圾已经占全部生活垃圾的88%,是开展回收利用的主要对象。
2、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现状分析
深圳市生活垃圾自源头产生后有三个去向:一是厨余垃圾、果蔬垃圾、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玻金塑纸、织物、废旧家具等进入环卫系统,进行资源化利用,总量为2263t/d;二是部分可回收物进入到再生资源系统,这类数据采用课题组对多个无工业源典型街道回收企业的调查结果,估计为5370t/d。三是其他垃圾进入末端处理处置设施,总量为18404t/d。调查果蔬垃圾、餐饮垃圾可以用它们的源头产量减去环卫分流量得到,然后再通过质量平衡计算家庭厨余垃圾的产生量,估算生活垃圾各组分的含量和流向如表2所示。目前,深圳市生活垃圾总回收利用率已经达到了29.3%,其中89%是通过传统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进行的,保洁人员、废品回收人员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实地调查,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饮垃圾和果蔬垃圾等)占44%,玻璃、金属、橡塑、纸类、织物和大件垃圾等占52%(图1),这两部分为开展回收利用的主要对象;而在末端处理设施的进场垃圾中,这两部分的占比分别为56%和42%(图1),说明部分可回收物得到了回收。
表2进一步计算不同组分的回收利用率。厨余垃圾的整体回收利用率为9%,其中家庭厨余垃圾的回收利用率仅0.2%,而餐饮垃圾的回收利用率仅28%,因此这两类厨余垃圾的回收利用有较大潜力。可回收物来源组分(玻璃、金属、橡塑、纸类、织物和大件垃圾)的总回收利用率为44%,其中金属回收利用率最高,其次是纸类,这与其回收价值较高有关,废品回收人员自发回收力度较大;而低价值的玻璃、塑料的回收利用率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