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餐余垃圾处理设施支撑垃圾分类
最近,海南省加快了在垃圾分类工作上的推进力度,出台了《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在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上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但《规划》指出,受资金不足、分类处理终端不配套、公众参与程度低等影响,全省垃圾分类正确率、普及率偏低,“先分后运”的现象突出。
末端处理方面,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就显得尤其重要。目前,海口市、三亚市分别出台了《海口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三亚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但其他市县并未市县专项分流收运处理,废油脂进入非正规的收集渠道的问题严重。
目前仅海口市和三亚市建设有餐厨垃圾处理场,日处理规模分别为200吨和300吨,但实际日处理规模已达700吨。其他市县餐厨垃圾均未进行专项收运,大部分厨余垃圾进入养殖场或混入生活垃圾。
《规划》中的设置的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为:海口、三亚、儋州、三沙四市自2020年10月1日起按照《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2020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市、县(区)自今年起开展分类示范点建设,2022年起全面实施垃圾分类。
为满足末端处理要求,海南省将借鉴海口市、三亚市餐厨垃圾处理试点经验,统筹远期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实现跨区域共享、集中处置的餐厨垃圾处理基地,逐步建立覆盖全省城区的餐厨垃圾处理体系。
按照《规划》,将在琼海市建设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厂,涉及厨余垃圾、粪便和其他有机垃圾废弃物处理。另将在5市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远期总处理规模达3800吨/日。详情如下:
除上述内容外,《规划》中关于存量垃圾的治理也有说明:2018-2019年期间,海南省已完成38座存量垃圾场治理工作,共计治理垃圾量60.84万立方;现正在治理中的存量垃圾场72座,垃圾量333.24万立方。针对这一情况,将采取就地封场和异地处理两种思路执行。
针对生活垃圾,海南省将从“填埋为主、焚烧为辅”的思路转变为“焚烧为主、填埋为辅”。针对焚烧产生的飞灰,近期将规划9座配套飞灰填埋场,总设计库容396.75万立方。而针对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渗滤液问题,将规划配套的渗滤液处理站,远期处理规模6500吨/日。详情如下:
关于垃圾焚烧厂的建设,《规划》依然是按照统筹规划、区域共享的原则建设9大垃圾焚烧发电基地。笔者前文《海南为什么没有“新建”垃圾焚烧项目?》(点击蓝字,立刻阅读)中有详细介绍,在此不做过多赘述。
通读这份《规划》,笔者感到海南省的这份文件思路清晰、数据详实。最难能可贵的是,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没有避重就轻,直指当前存在的问题。而各类处理设施的规划也有理有据,是一份不可多得的行业资料。
《规划》截至的期限为10年,相信随着国家各项政策的落实,海南省将经历深刻的历史变革。而这一期间也将为环卫市场带来新的机遇。